【大紀元11月22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36歲越南男子攜子彈來港,欲打劫或是入獄順道戒毒,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1個月。
法官韋毅志表示,有人認為對故意來港坐牢的越南人,應該減輕刑期以收阻嚇,但他認為應該照常判刑,因為法庭很難分辨被告所說是否屬實,所以按照上訴庭指引,判非法逗留本港判15個月,而無牌藏有子彈判16個月,分期執行。
被告在今年9月,藏身在一輛由文錦渡來的貨車,被警方截獲,他曾向警員表示,打算來港找作,若找不到,便會以子 彈威嚇人打劫。若被判監禁,更可順道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