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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強制分類上路 環署展開宣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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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日電)第二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明年起將於全國全面實施,為加強民眾養成排出垃圾前先行分類的好習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十二月起,展開全國性的宣導工作,落實垃圾減量的目標。

「垃圾強制分類」政策今年元旦上路,第一階段全面實施的縣市包括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宜蘭縣、台中縣及高雄縣等十個縣市;明年起則全國全面實施。

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規定,民眾在排出垃圾前,應先自行區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三大類,否則不僅不准清倒垃圾,還會面臨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的告發處分。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第一科科長張旭彰今天表示,明年起,將全面執行破袋稽查及勸導工作,並先行給予三個月的勸導期,期間若發現有未分類情形,會當場告知分類的方式,再請民眾當場分類或帶回再分類,否則將不准民眾將垃圾排出,如違反分類規定且屢勸不聽者,則會直接開罰。

他指出,垃圾強制分類第一階段實施的十個縣市,若與去年同期比較,今年一至十月的垃圾清運量減量率達百分之十、資源回收量成長百分之三十;廚餘回收量也成長達百分之六十五,顯示垃圾強制分類的推動,已大幅提昇國內資源及廚餘的回收量。

張旭彰說,依目前各縣市的執行情形來看,民眾主要的困擾,多為不清楚如果皮、菜葉等生廚餘與熟廚餘的區別,由於應回收項目,是授權給各地方政府依本身的處理能力,自行公告實施,所以建議民眾最好能向地方環保局、清潔隊,詢問詳細的分類項目後,再逕自分類回收,以免新制上路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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