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死於非命 高齡老婦32年上訪路

標籤:

【大紀元12月28日訊】再次強烈要求中央首長督促中央有關部門立案偵察或公訴追究刑事責任,給我83歲老婆子狀告32年一條生活出路。

湖南省江永縣法院鄞開湘(法官)和公安局長張保,收受賄賂貳仟元、包庇、縱容支持彭資福、鄒國清、孫繼合、李垂連、李顯榮、李顯坤…等一伙暴徒實行階級報復,誣告和殺害我丈夫農會幹部李垂星及其三個未成年子女共計四條人命的特大血案,將上述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以體現法律的尊嚴!

申訴人蔣紅英不服湖南江永縣法院(86)刑一字第44號刑事判決書。

不服理由:

1、辦案人員弄虛作假,故意重罪輕判,包庇李重連故意殺人犯團伙,開脫罪責連殺四條人命只判除七年徒刑,服役3年,凶手李垂連放回家來實屬草菅人命!

2、故意殺人犯團伙頭目鄒國清(文革主任)彭賢富(大隊支書)孫繼合(民兵營長)是他們支使唐榮科、唐榮龍、唐昌遠、李垂連、李顯榮、李顯坤殺害正在田裡勞動的李垂星和在田邊放牛的未成年人李顯春(死時16歲)、次子李冬生(死時10歲)和吊死申訴人蔣紅英肚裡的嬰兒,連殺四條無故的人命為什麼不判刑,而只判一人李垂連七年徒刑,而鄒國清、彭資福、孫繼合、李顯榮、李顯坤殺人不判。

3、對於支持包庇殺人團伙的江永縣法院鄞開湘、江永縣公安局長張保,在87年交待收了李垂連賄賂2仟元,支持上述暴徒殺害無故的少年、兒童和嬰兒,為什麼對幕後支使者貪污分子包庇壞人,致使重罪輕判的鄞開湘,公安局長張保為什麼不實行法律制裁,更為惡劣的是誣告李垂星破壞農業社判刑五年。我方的事實,證據見江永縣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的事實,我方當事人無需舉證和江永縣政府平反書。

綜上所述,江永縣法院(86)刑一字第44號刑事判決書,已將本案故意殺人團伙頭目鄒國清、彭賢富、孫繼合支使,唐榮科、唐榮龍、唐昌遠、李垂連、李淑飛及鄒國清親自殺害無故的未成年人,江永縣法院審判委員會草率人命,對於上述殺人和幕後策劃者鄞開湘,張保不予追究,這是對人民極大地犯罪,還談什麼為了保護公民的人身權不受侵犯和維護社會秩序,完全是濫用職權,完全是欺騙中國人民的謊言,目前申訴人從七四年至今32年為無故殺死的丈夫和無故的未成年人兒子、女兒伸冤,卻狀告無門,現83歲高齡,無房子,無家可歸,長期滯留北京靠沿街乞討來中央討公道,再次懇求中央首長,本著實事求是將故意殺人凶手鄒國清、彭資福、孫繼合、李顯榮、李顯坤、李淑飛和李顯榮故意包庇殺人犯,接受賄賂貪污鄞開湘、張保立案查處追究刑事責任和給我老太婆一條生活出路。

申訴人:湖南 蔣紅英(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讀者投書:溫傢寳訪法
投書:關於謝曉丹在實施強遷中嚴重侵權的舉報信
投書:錦州公安殘忍可比當年日本鬼子
讀者投書:雲南挖私煤死七人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