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7日訊】廉政公署完成檢討立法會議員申報發還開支指引,指目前缺乏提供具體指引。
廉署提醒議員使用公帑時,避免可能被指謀取私利的情況,並建議日後議員若租用自己或親屬物業,不可申請發還開支,同時要避免向生意伙伴或所屬政黨租用辦事處。
必要時,議員應取得獨立的市值租金評估,並在申請發還開支時,申報利益或與業主的關係,並提供理據,證明租用辦事處是合乎有關界別及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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