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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艦案股權轉移 何美玥: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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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2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聯電董事長曹興誠3月21日刊登廣告,指和艦科技公司願讓百分之15股票,市值1.1億美元,給聯電公司,並請求檢調單位解除和艦公司台籍幹部限制出境處分;此外,經濟部還收到聯電就和艦將股權移轉行政指導的申請函。

一般預料,這是對投資人的信心喊話拉抬低迷的股價外,也是出招經濟部以求就地合法,但卻在21日在立法院引發了相當大的爭議。

經濟部長何美玥表示,股權轉移就構成投資問題,依法需取得政府核准,否則違反兩岸條例,經濟部將依法處理。

何美玥還說,由於聯電來函所稱給予「行政指導」一詞,用語特殊,還要與聯電進一步了解後再作處理。此外,聯電發生違法的行為是在現行法令修正之前,因此沒有刑罰的問題。

行政院發言人行政院發言人卓榮泰21日表示,經濟部將依投資合作技術案等相關法令規定,嚴格審查是否合乎投資合作技術等要件,不會有不必要考量。

至於背信與否的問題,則是今天立院討論的另一個重點。立委蔡英文認為,聯電投資和艦案從一開始的否認,到今天的和艦回饋股權,這其中的的發展對公司股東恐有背信的問題,因為這已明顯然涉及商業資源挹注與投資報酬。

蔡英文表示,一旦涉及背信,即進入刑事犯罪,那麼調查方式即可由目前較為侷限性的行政調查,轉為運作功能較強的司法調查。

台聯黨團總召集人羅志明則表示,曹興誠從一路否認到底,直到21日登廣告「承認」,以「凸顯曹興誠缺乏誠信、不適合擔任董事長」。他還指出,相較於台積電遭中芯侵權三項專利獲賠台幣55億,聯電以33億台幣交換199項專利形同「賤賣」。而對於要求解除台籍幹部出國,更是「用錢買司法」。

羅志明同時擔心,針對此案投審會若無法把關,則台灣高科技公司均將循此「聯電模式」西進大陸,屆時,台灣賴以生存的高科技命脈均將不保。(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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