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殺的僅僅是無辜的胎兒嗎?

不呐喊

人氣 2
標籤:

【大紀元4月13日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某地公安人員在經過不懈的努力後,終於抓獲了一幫可惡的毒品犯人,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他們的販毒量足可以判他們死刑。在這幫可惡的毒犯中間,其中有一個已經懷孕數月的女毒犯。

破了販毒案,消除了局部的隱患,乃大快人心、造福百姓的天大好事,可是,在在押期間
所發生的事情就讓所有是“人”的人,都無法不被那駭人聽聞、令人髮指的事情而感到作
爲同類的人的殘忍了。

按照中國目前現行法律的規定,女性犯人,不管她犯下了多麽嚴重的滔天罪行,哪怕是可
以槍斃她一萬次的罪行,只要是她在被捕關押期間之前就已經懷有身孕,量刑時都不得判
她死刑,這也是考慮到她的肚子裏還有另外一條生命,必定,這條不諳世事的無辜生命是
沒有錯的。

這本是法律最人性化的一面,也是“以人爲本”在中國法律中的最好體現,可是,當地公
安人員不知是出於什麽樣的心態,我想也可能是怕如果不能判她死刑的話,心裏就感覺到
不解恨,或者是怕沒有把她判處死刑而立不了功。

居然把她強制性得拉到醫院,並冒替當事人的親屬簽名,要求醫院的醫生給她作“流産”
手術,而醫生還真就給她作了全身麻醉後,在他完全喪失正常行爲能力的時候,給她作了
流産手術。要知道,她是在還沒有經過正常的司法程式審理,法庭還沒有判決她有罪的情
況下,就被奪去了自己兒子或女兒那和我們一樣寶貴的幼小的生命。

我不知道當時的公安人員的心態是什麽樣的,但是,我想,起碼那一幫公安人員是應該知
道法律的規定的,否則他有什麽理由非要這麽“好心”的“關照”這個懷有身孕的女嫌疑
犯人。這幫公安人員既然知道法律的條文有這樣的規定,可偏偏又要去作觸犯法律的事情
,這不是明目張膽的藐視法律的尊嚴?這不是拿法律當作兒戲又是什麽?

古今中外,有史以來。什麽用刀刮、剝人皮、“點天燈”、等等滅絕人性、慘無人道的酷
刑都聽說過。還真沒有聽說過這樣殘忍到極點的事情,而這件事情就發生在中國的法則漸
漸健全的今天。就是德國法西斯的集中營,雖然有過這樣和那樣爲人類所不恥的酷刑,和
這件事情比起來,實在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情。當年,國民黨在重慶所設的渣滓洞集中營
,尚且允許女性犯人在監獄裏面生下那可憐的“小蘿蔔頭”。還有那什麽拔指甲蓋、灌辣
椒水、以及那些喪失人倫的酷刑,和這件事比起來,也只能是甘拜下風了。

中國的法律條文明白無誤的告訴我們,女性在懷孕期間,觸犯法律的女性也在此列。在沒
有得到她自己本人的同意,任何人,包括她的丈夫和父母都沒有權利強制她去作流産手術
,因爲,她是有著完全正常行爲能力的人,不是未成年人或不能夠對自己行爲能力完全負
責的人,否則,就要負法律責任。

在法律面前,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包括那還沒有能夠來到這個美好世界的“胎
兒”,都是受法律保護的。某地公安人員的作法,無疑是執法犯法的殺人兇手。在中國現
在大力倡導“法制社會”的今天,竟然會出現這樣殘忍、醜陋、爲所有人類所不恥的事情
,不能說不是我們人類的悲哀。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山西女記者遭開除 疑揭露冤案遭報復
南方都市報原總編獲新聞自由獎
中國年交通事故死亡逾10萬 居世界第一
歹徒綁架四名大陸新娘  跨海勒贖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