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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男子養棄嬰受罰被迫賣腎

2005-04-2420:2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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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訊】2005年4月23日上午,一位農村男子坐在鄭州二七廣場解放路旁。因19年前收養棄嬰,被當地政府罰款3萬元。為了繳納罰款,該男子被迫掛牌賣腎。(大紀元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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