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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秀蓮:台元首訂約權不容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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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七日電)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與中國達成十點共識,相關單位將依法論處。副總統呂秀蓮今天說,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政府是經由選舉選出的;若有人在落選後,就想自己來做,取代總統,僭越總統的訂約權,這不是國人所容許的。

呂秀蓮下午出席「公義、幸福、人權」系列研討會第二場「教育人權與國家發展」研討會,接受媒體詢問做以上表示。

呂秀蓮說,這些法律都是國民黨主政時代所訂的,不是民進黨政府訂的,民主法治國家,大家都要遵守法律;如果認為這些法律不合時宜,就應透過程序修法。

江丙坤與中國達成共識可能觸法的問題,呂秀蓮說,陳水扁總統應該也不是真的要入人於罪,只是要提醒大家,有這樣的法律規定。

不過她強調,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政府是經由選舉選出,若有人因為選舉失敗,落選後就就想自己來做、取代總統,僭越總統的訂約權,這不是國人所容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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