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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要求金明財十一號 付八十萬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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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9日報導】(據中廣新聞李台龍報導)屏東縣琉球籍「金明財十一號」漁船,在台、日重疊海域遭到日本艦艇扣押,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表示,日方要求金明財十一號漁船必須繳交八十萬元罰款後,才能獲得釋放,漁會正在協助家屬進行營救。

屏東縣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表示,金明財十一號被扣押的海域,位在東經一百二十六度六分,北緯二十四度三十五分,根本就是台、日的重疊海域,也是我國漁船捕撈黑鮪魚的傳統海域。台灣漁民被日本扣押已不是第一次,被日本扣押,如果不承認越界,第一件事就是被毒打一頓,因此,漁民被日本扣押後,通常都會先承認越界。

金明財十一號漁船共載有一名台灣船長和四名外籍漁工,目前被扣在日本公古島,船長陳得良十九號拍電給屏東琉球家屬,表示日方要求必須繳交八十萬元罰款,才能獲得釋放。漁會正在協助家屬進行營救。蔡寶興總幹事說:蔡寶興非常不滿日本的蠻悍作風,他表示,日本漁船也經常越界到我國海域捕撈鰹魚,但是我方對日本漁民多所禮遇,從來沒有扣過他們漁船。

對於日本對我國漁民苛刻的作為,蔡寶興總幹事希望政府能夠加強護漁,不然也要儘速和日本等國進行漁業談判,讓台灣漁民能在安全的環境進行捕撈作業,否則類似事件還會不斷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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