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縣修天安門廣場 百姓與縣官較量

【大紀元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文華綜合報導)6月3日《百姓》雜志刊登了《天安門廣場有沒有我們的廣場大》,指河南太康縣違規建造“形象工程”招惹民怨,此後,太康縣政府以公函形式,指責《百姓》報道“無中生有”,“惡毒攻擊黨和政府”,幷派人進京四下活動。近日《百姓》登出下期預告:《誰在損害”整個黨和政府的形象”?》,進一步揭示調查真相,而太康縣委副書記一行也第三次進京打點。一場《百姓》與縣官的較量正在進行中。

據《百姓》記者陸家木報道,河南省太康縣幾年前還是國家級貧困縣,可一兩年前縣政府却投資建造一個占地400畝的廣場和商貿村,目前東邊的人民廣場和西邊的休閑廣場已經建成,兩廣場占地約220多畝,約15公頃。

太康縣廣場給人的第一印象是闊大,氣魄,而且相當漂亮。各種各樣豪華的燈柱,花壇用花崗岩精緻飾邊,彩色廣場磚鋪出了各種圖案,帶底座的大理石圓球隔離造型,無不顯示出廣場的設計者和建造者的極盡窮工。

而在2004年2月,中共中央四部委下達了《關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設中脫離實際的寬馬路、大廣場建設的通知》中規定:自通知發出之日起,各地建設城市游憩集會廣場的規模,原則上小城市和鎮不得超過1公頃,中等城市不得超過2公頃,大城市不得超過3公頃,人口規模在2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不得超過5公頃。

太康縣面積僅五十平方公里,人口130 多萬,人均土地不足1畝,全縣無大中型廠礦企業,縣城區人口只有12萬。爲什麽一個小城鎮就敢違規15倍建大廣場和商貿村呢?

當地村民說:“啥建商貿村,靠賣我們的土地賺錢才是真的。某些領導簡至就是土地販子,把我們攆走,一畝地給我們賠2.5萬,他們一轉手就賣15萬—25萬。” “商貿村?掙錢、掙錢,那錢是好掙的?我們這以前有人種菜,菜都不好賣,都是農民誰買你東西?……沒有生意人,又沒有廠礦企業的工人,都是農民居住的商貿村,誰信?我們就不信商貿村的名字還能生金子不成?”

太康縣委稱廣場是在中央文件下發之前就基本建成的,而《百姓》雜志有確鑿證據表明:新區廣場帶住宅小區建設項目是在2003年10月開始“征地”的。縣政府還在所徵收的土地上挂了兩個人民廣場休閑廣場字樣的牌子。2004年2月,中央四部委的通知下達後,這兩塊大牌子就被摘了去,取而代之的是挂上了XX學校的牌子,說是上面有了新的政策。然而大廣場的建設幷未停止。2004年3月,人民廣場開始打混凝土,硬化地面;5月,地面基本硬化完畢,開始鋪設地磚擺圖案;6月廣場施工達到高潮,連夜開工;2004年8月,大廣場基本竣工。

群衆在談到征地搬遷的補償時說:“補償是有,磚混結構樓房216元/平方米,平房158元/平方米,瓦房134元/平方米,簡易房39元/平方米,這個補償標準太低了,咱這兒窮,有家都搬不起啊!沒有辦法只好住到帳篷裏。 ”

群衆還說:“幹部們天天在大喇叭上說拆遷是縣委、縣政府的决定。誰告狀就抓誰,告到中央他們也不怕。人家說了,‘你花十萬,我們花一百萬’,老百姓哭天無路啊!縣政府領導仗著人多,一來就是100多人,口口聲聲稱誰不搬就强制執行。一天500元請個推土機停在村邊,那比吃人的老虎還厲害,老農民嚇個半死,你還敢咋的?”

有消息稱,太康縣一名副縣長已率領一批人第三次進京。行前這些人揚言:我就不信有花錢擺不平的事,這次要讓中宣部把他媽的百姓雜志封掉。據說他們第二次進京時,已經花錢擺平了中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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