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縣長”香香表態:我可不愿意為豬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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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訊】(中華網6月29日報導)近兩天因為《豬之歌》而備受媒體關注的歌手香香昨天就擔任養豬大縣武胜縣“名譽縣長”一事向媒體表態,她說:“如果用我的歌聲為那些貧困縣做公益事業的話,我愿意。可是我不愿意為豬代言。”
  
這些天以來,媒體几乎連篇累牘地報道了歌手香香要當武胜縣“榮譽縣長”的事情,不過報道中大多是香香的簽約公司和武胜縣的聲音,而事件的主人公香香卻始終沒露面。

昨天,剛剛從外地回京的香香出現在眾多媒體的面前。香香說:“整件事情我几乎全是從网上得到消息,之后我已經跟公司溝通,我非常反感公司沒有和我進行溝通就答應對方條件。不過,后來我發現這件事跟公司沒有關系。”  

飛樂唱片公司總監何麗燕女士面對媒體的提問也感到很無奈:“我們也想知道邀請香香當榮譽縣長的消息是誰制造出來的?”不過,香香對于擔任養豬大縣代言人以及榮譽縣長一事均不“感冒”:“無論有錢沒錢,我都不愿意。當縣長,我這個年齡沒有資歷和資格;做代言人更是可笑,用我的歌聲幫助貧困縣做公益事業可以,但是我不愿意給豬代言,人和牲口怎么可以混為一談?”

她表示,即便是公司和兩個縣談妥合作事宜,但是她也仍然堅決不同意作代言或者當所謂的名譽縣長。她說,最近的文章里常常把她和豬并列在一起,作為一個女孩子她覺得很不舒服,同時對她的形象也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響。
  
前天,武胜縣縣委書記孫南表示:除非飛樂公司在媒體上澄清“名譽縣長”一事,否則香香擔任該縣豬業經濟形象大使一事就到此為止。對此,何麗燕女士回應說:“為什么要我們澄清,如果要澄清的話,我也只有一句話,這件事与我們公司沒有任何關系。”(北京娛樂信報/張學軍)(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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