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廠領導無視法律 員工產假期間被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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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訊】尊敬的上級各位領導,您好:

我是王桂榮,女,66歲,身份證號:22020391215,漢族,工人。家住吉林省吉林市文廟街11委3組。

(一)65年,5704廠用總後勤部和空軍工程部給工廠生產勞動工資計畫的通知。工廠大做文章,顛倒黑白去私自捏造“65”廠政密字第5號黑文件。土政策是非法的文件。強行將我踢除工廠大門。理由是:做不了8小時工作,不能倒夜班。就由行政強行辦理下放手續。由“廠房到家屬”證明人車間主任金秀堂、黨支部書記嚴成希證實材料。是因為我64年11月11日修產假56天。當再次上班時是65年1月6號,工長找我談話,說你被下放了,我不同意,他就不讓我上班。《61》460號文件精神是減少城鎮人口到農村參加農業生產建設,不在城市吃閒飯。5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六條、第九十六條規定精神:不得以結婚、生育、哺乳等理由辭退女工或降低工資。女工哺乳嬰兒時未滿12個月時,哺乳一次或兩次。嬰兒不到六個月時不得從事夜班工作。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利益是我黨和國家堅定不移的政策。在憲法中已明確規定:婦女在政治、經濟、工作、文化、社會和家庭各方面有平等權利。5704廠管信訪人說:“吉林市管不了,隨便你告!”工廠對我就是壓制、踢皮球、拖老拖死的辦法。中國改革雜誌社已下公函吉林市喬市長已批示。吉林市信訪辦回報改革雜誌社說工廠不歸吉林市管轄。工廠的管信訪人去北京20多天,凡是我上訪過的地方他都去了。

(二)65年,5704廠在第三個五年計畫建設高潮中,工業蓬勃發展的大好形式下,一手搞下放,一手搞招工。到各縣招收80名徒工。隨手把幹部的親近人用各種卑鄙手段安插到工廠,而且還是全民職工。例如:廠黨委常委政治部主任韓志祿的愛人本來在外地精減,到工廠後就立即恢復工作;副廠長周建英的愛人是臨時工,65年轉為正式工;技術科指導員中反成的愛人有家屬到臨時工到合同工;為了滿足個人的慾望,“廠領導”不惜把托兒所的會計“精減”掉,而把中反成的愛人安插到托兒所的會計職位上;幹部科李洪全的小姨子所在單位決定精減,但因“朝中有人好做官”而改為調廠裡工作;7車間副主任周洪義的愛人在車間工作不頂崗位,是有名的混子,當然是精減的對象,為了精減能進行下去,特意將其調到外車間,以逃避眾人的眼目。

65年被精減的職工知道工廠的底細的又被收回工廠。有例如:楊玉娟、趙玉霞、夏彩文、鄭淑芝、王貴君等。

(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處理當前部分人要求恢復工職問題的通知:有利於安頂團結出發,分別不同情況,採取適當措施。對於那些能夠解決而未解決的問題要抓緊解決;對於那些應該解決但由於目前國家經濟困難而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向群眾耐心說明情況。(1979年6月4日45號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軍委、組織部、人事部傳達《82》54、44號文件精神,均在執行的基礎上再次補充聯發《91》20號文件。請認真執行第三條規定的凡屬精減下放人員,要分別對待按。當時不屬於下放對象,而錯誤下放,今要予以收回或退職、退休辦理。各級部門要重新複查、落實。應該收回的堅決收回,予以補發一切待遇。

(四)五省座談會決定精減人員個人工資的40%救濟費,5704廠都不給下發。

(五)65年7月26日空軍工程部主送5704廠,你廠可根據上述文件精神對這10名職工重新進行一次“進行一次審查”,並給予適當的安排,同時希望今後再進行這一工作時中,要掌握好政策,認真審查,確實做好思想工作,使各精減職工各得其所。

要求以法為準繩,以事實為根據,落實《61》460號文件精神。

上訪人
王桂榮
2005年2月8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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