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日訊】南京市第一醫院的搶救室門邊上貼著一張廣告,有人為籌錢打官司,要出賣身體任何器官,出價只要兩萬五千元。
據現代快報報導,廣告上寫著:“奉獻人體器官:本人願將身體任何器官奉獻給需要者,只因本人在南京被騙打了近三年官司,這次也是最後一場官司(追款)。可本人現已是一貧如洗,而這場官司訴訟費無處著落。故以人體任何部位的器官奉獻出給需要的人,換取2.5萬元的訴訟費用。”小廣告的最後還附著出賣人的聯繫電話。
出賣器官的吳先生表示,自己所有器官都願意賣。他接著問買主:“你要哪個部位的器官呀?”買主表示想買視網膜時,吳先生一口答應:“可以,不過只可以給你一個,一個可以當兩個用的,但我還要先問一下醫生該怎麽移植。”
至於價錢的問題,吳先生很急躁地說:“小廣告上說得很清楚。我的器官是捐獻的,但我要打官司的訴訟費。”
買主還想打聽更多的情况,吳先生突然稱有事,草草掛了電話。之後吳先生的手機,都無法聯繫狀態。
據江蘇君遠律師事務所的李淑君主任分析,這是打著奉獻的旗號買賣人體器官的行爲,不管原因是什麽,買賣器官就是一種違法行爲。@(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