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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台灣╱合法賽車場 只聞樓梯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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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曾鴻儒、邱俊福╱台北報導〕不同的思考模式,引導出不同的政策,在泰國即將開闢合法的機車賽車場之際,國內卻還停留在取締、「防飆」的階段。對於「飆車合法化」的問題,行政院研考會其實早在二年前召集相關部會討論,並做成可開放合法賽車場、由各縣市尋找河川地等適當場地設置賽車場的建議;會中並決議可推廣青少年多從事花式滑板等極限運動,以抒發過剩的精力,且違法「飆車」及合法「賽車」仍應明確區隔,飆車行為仍應嚴格取締。

從早年台北大度路、台中重劃區、南部屏鵝戰備道的飆車,到近年的街頭狂飆,飆車合法化問題討論將近廿年,至今仍無具體結論,行政院研考會前年曾邀集體委會、警政署等單位討論,傾向推動及規範休閒賽車活動,但至今仍是「只聞樓梯響」。

不過,儘管研考會已做成可以開放合法賽車場的決議,但因為涉及部會太多、加上沒有一個政府機關敢「挺身而出」,在不自找麻煩的心態下,合法賽車場始終還停留在「紙上作業」階段,甚至對於假日期間,封閉特定道路開放飆車的折衷方案,當時的與會者也多認為,這種方式牽涉複雜、執行困難,且有鼓勵非法的疑慮,因此不宜實施。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陳晉源昨天表示,此事應該由地方政府執行,如果真有需要,公路總局願意在過程中協助規劃。他說,合法飆車場地屬封閉場所,交通部或公路總局都無從介入,但未來如要朝此方向進行,全台各地都有可能設置,應該由地方政府規劃、執行較恰當。

至於執法的警政署則認為,光是設置賽車場並無法解決,主因是飆車族大多沒有能力負擔賽車場的高消費,未來還得吸引喜歡街頭飆車刺激的青少年,願意改至合法場地競技等問題。警政署交通組指出,兩年前,在飆車議題廣受議論時,行政院便舉行跨部會針對開設賽車場合法化問題進行討論,當時行政院指示由內政部主導、體委會協助。

隨後,內政部責由警政署交通組辦理,交通組經與體委會、中華賽車協會、消防署、營建署與各縣市教育局等相關單位多次舉行會議,深入探討發現目前國內的賽車場,大多是小型的場地,且皆為農地。

警政署說,會議中,對土地的取得認為都沒有問題,但農地變更為商業用地,業者在稅金暴增、國內賽車人口不多,加上需購置國際專業的賽車車輛與場地設施下,經營興趣皆不高。因此,在業者沒有意願、中央沒有權責機關主導下,開設賽車場又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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