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再為李大俠喝彩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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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4日訊】拙文《大復仇論》中,在談到「以暴抗暴、報復強權時也應注意自我保護,避免或減輕無謂的犧牲」時,曾舉遼寧省瀋陽市李姓居民的反抗事蹟,主要是讚美李姓居民善於反抗善於報復善於自我保護:「雙方對峙了近11小時,引來超過一千名市民圍觀。期間下起雨來,李穿上雨衣擔傘,並在屋頂喝啤酒、吃羊肉串。直至晚上 7時,李在雨中點燃石油氣罐,在轟天的爆炸中趁黑逃逸…」

同時,李姓居民的反抗活動,自始至終都相當符合「大復仇」精神:它是個體而非組織的,是針對強權而非面向弱勢的,同時又是有理有節的,符合不濫殺無辜、不報復社會等報復主義的重要原則。

個體復仇,最容易犯「擴大化」的錯誤,從仇人擴大到無辜,從仇殺變成濫殺。例如著名的山西報復殺人犯胡文海,對9戶仇人逐戶瘋狂殺害,共開26 槍,打死14人,重傷3人,連婦女小孩都不放過。老梟在《三談報復》中曾豎起大拇子讚揚他好樣的,但認為他報復過火了,利息收高了,更不應該對婦孺下手。

回頭看我們的李大俠,有「預謀」有準備,但準備的是「擴音器和汽油罐」、「裝有汽油的自制玻璃瓶汽油彈」,而不是殺傷性極大的槍彈炸藥;他「點燃近20枚裝有汽油的自制玻璃瓶汽油彈」,投擲的是「拆除人員」而不是到現場戒備的大批防暴警察及消防員,更不是圍觀的超過一千名市民,後果不過是「現場多處爆炸,一片混亂,其中一輛鏟車中彈,駕駛室迅速起火,而司機更頭部著火,經消防人員緊急搶救後,臉部和肩膀均被燒傷。」雖然暴力,相當和平哦。所以我誇他:抗爭得何等鎮定從容,智勇雙全,報復得多麼有節有度,恰到火候!

李大俠僅僅是個無權無勢的普通居民,我們不能追問他是否窮盡了一切和平理性合法的渠道和手段,我們也不能責問他不去找拆遷的幕後決策者算帳而把報復矛頭針對拆遷人員。而且,在政府惡行中,拆遷人員也有一份責任,受點傷受點教訓也是應該的。

我們更無權指責他為了一套房子、一點補償金而小題大做,有違大復仇說「只復大仇,不計小怨」的原則。仇恨的標準因時而異,古時奪妻與殺父並列為大仇恨,現在夫妻離合以雙方自願為準則,以雙方感情為根據,勉強不得。仇恨的標準又因時而異,一套房子對於富豪之家和對於普通居民,意義截然不同。

報復主義指的是好人向惡者、弱者向強權以直報怨的正義復仇,同時是在制度不合理、社會非法治的前提下,在個人窮盡一切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手段渠道途徑之後。減少報復和仇殺,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辦法,是改革不合理的政治、社會制度,真正實行民主與法治。大復仇論主要是從理論上學術上進行理性的思考和探討,旨在彰明某些時候善向惡、好人向壞人、有理向無理的復仇具有合理性和正義性,從而棒喝各級政府,警告中共當權派。

我重申,老梟的反共,反對的是中共反民主、反人權非正義非文明的政制,不是因為個人與中共有什麼私怨私仇,我在競選網總答記者問時候已明確表示:中國民主化後,必須保證廣大共產黨員不成為被報復洩恨的對象,必須讓共產黨員得到不被清洗的承諾,有效保證他們的各項人權,一切問題都要在民主與法治的軌道上和平、公平、公開、理性地解決。

本文已在一些論壇上引髮針鋒相對的爭鳴乃至火星迸濺的爭論,只望參與者先通讀一遍大復仇論,以免無的放矢,雞對鴨講。

東海一梟2005-9-3

海外網報導:《孤膽英雄抗拆遷,瀋陽男子與警對峙11小時,點燃石油氣罐爆炸趁黑逃逸》:【本報瀋陽訊】遼寧省瀋陽市發生嚴重警民衝突事件。當局在拆除違規建築時,一名居民向執法人員瘋狂投擲近20枚汽油彈,並點燃執行拆除的鏟車,一名拆除人員被燒傷。雙方對峙11小時後,該居民竟點燃油氣罐,在轟天的爆炸中逃逸。事發14日上午8時許,有關部門在瀋陽市皇姑區執行拆除行動,兩輛大鏟車準備強行拆除一棟違規建築的小平房。李姓居民因不滿拆除,在屋頂手持擴音器和汽油罐與拆除人員對峙,大批防暴警察及消防員到現場戒備。約9時,兩輛鏟車準備強行夷平樓房時,李隨即點燃近20枚裝有汽油的自制玻璃瓶汽油彈,然後向拆除人員瘋狂投擲,現場多處爆炸,一片混亂,其中一輛鏟車中彈,駕駛室迅速起火,而司機更頭部著火,經消防人員緊急搶救後,臉部和肩膀均被燒傷。當局惟有停止拆除,雙方對峙了近11小時,引來超過一千名市民圍觀。期間下起雨來,李穿上雨衣擔傘,並在屋頂喝啤酒、吃羊肉串。直至晚上7時,李在雨中點燃石油氣罐,在轟天的爆炸中趁黑逃逸…(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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