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你們苦我知道,就和腐敗官員悄悄說了吧

陳永苗
2006-01-24 11:1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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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4日訊】《信訪條例》5月1號的實施,不是為了順暢信訪途徑,解決問題,而是為了紙裏包火。先不說給信訪規定種種苛刻條件,7月30日發佈新聞發佈會,國家信訪局分明不是為了鼓勵上訪,而是為了打擊信訪。它最關心的是所謂的「少數人打著上訪旗號串聯干擾社會秩序」。說什麼極少數人打著「上訪」的旗號,組織非法的跨地區串聯聚會;極少數人以「維權」為名,提出過高的不合理要求。還進一步嚇唬說,對極少數違反《信訪條例》規定,經批評教育仍然頑固堅持錯誤立場、從事非法活動的,要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了配合《信訪條例》,深圳頒佈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維護信訪秩序的通告》,西安頒佈了《關於維護群體性上訪現場秩序的實施意見》。這下子《信訪條例》的政治目的更明顯了。

例如《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維護信訪秩序的通告》要求信訪人在上訪時要表明自己的真實身份,要到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集體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任何人不得強制他人參與或者阻止他人退出走訪活動。《通告》明確規定了信訪中禁止7種行為,其中三種就是壓抑信訪的:一是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在國家機關門前等公共場所設置橫幅、標語等宣傳物,或者散發傳單、呼喊口號擾亂公共秩序;二是圍堵、衝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三、是糾纏、侮辱、圍攻、威脅、毆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還有例如西安《關於維護群體性上訪現場秩序的實施意見》規定, 對在上訪活動中採取打橫幅標語、呼喊口號、攔截車輛、圍堵黨政機關、交通要道等擾亂機關和社會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予以制止、警告,對不聽勸阻的依法處置。對在上訪活動中未經批准,在公共場所和公共道路上列隊步行或採取集會、靜坐等方式形成非法遊行示威或變相遊行示威活動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勸阻、制止、警告解散,必要時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帶離現場,由信訪部門交上訪人員所在地黨委、政府或單位教育處理。

這些美曰其命「旨在提醒群眾要依法信訪、理性維權」,實際上的目標就在於信訪造成的政治危害儘量縮小,因為他們已經知道沒有能力解決信訪以及信訪背後的種種矛盾。這些做法除了高壓之外,還有一層內涵就是要訪民悄悄地耳語,不要鬧大:你們苦黨知道,就和腐敗官員悄悄說了吧。例如本來非常正當的,打橫幅標語、呼喊口號都不被允許。

上訪就要哭天搶地,就是要讓全社會知道,要讓蒼天洞曉。就是要用麥克風,用擴音器,用廣播把自己的冤屈,和政府的不公義,大聲說出來,讓每一個人都知曉,即使不能不能站出來譴責不公,他們也會內心法庭作出判決。

既然當局公開承認,80%的信訪事件都是公正處理的,那麼就是說信訪的問題,最主要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不公或者不作為造成的。那麼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信訪條例為什麼不把矛頭對準地方政府。在地方政府與訪民之間,應該把扳子狠狠地打向地方政府。《信訪條例》主要應該約束和防範地方政府的。

可是倒過來。沒有通過良好的解決機制,例如司法,而是壓抑信訪,其結果就是對信訪說不。因為地方政府肯定不喜歡訪民上訪,即使《信訪條例》在鼓勵和壓抑之間形成平衡,到了地方政府,肯定會把壓抑部分無限放大,把懲罰機制磨刀霍霍,例如深圳和西安的通告,就一味的擴大。對於訪民來說,自然會退避三舍。所以從政治目的上來判斷,這次的《信訪條例》就是用來打擊信訪的尚方寶劍。

信訪肯定是干擾「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因為話語權掌握在官方手中,官方的秩序就等於「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即使官方的秩序已經背離了「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還是要強姦民意。

只有政治力量才能對抗政治力量。現在對地方政府而言,你哭天搶地,有媒體披露,關係到他的利益的時候,他才會惺惺作態一下。為什麼信訪條例要打擊組織非法的跨地區串聯聚會,要打擊維權,不讓5個人以上上訪,就是這些有可能形成政治力量,對地方政府形成對抗,所以要扼殺在搖籃裏。

這樣下來,能夠用《信訪條例》解決問題是小概率事件,高難度動作。即使有關部門真的有心,真的有力量,也需要訪民排隊,也會出現「黃牛黨」倒賣資格,也是需要哭天搶地影響重大造成嚴重後果,才會被關注。所以即使能有「杯水車薪」的時候也不能悄悄說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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