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苦我知道,就和腐败官员悄悄说了吧

陈永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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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4日讯】《信访条例》5月1号的实施,不是为了顺畅信访途径,解决问题,而是为了纸里包火。先不说给信访规定种种苛刻条件,7月30日发布新闻发布会,国家信访局分明不是为了鼓励上访,而是为了打击信访。它最关心的是所谓的“少数人打着上访旗号串联干扰社会秩序”。说什么极少数人打着“上访”的旗号,组织非法的跨地区串联聚会;极少数人以“维权”为名,提出过高的不合理要求。还进一步吓唬说,对极少数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经批评教育仍然顽固坚持错误立场、从事非法活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配合《信访条例》,深圳颁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西安颁布了《关于维护群体性上访现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这下子《信访条例》的政治目的更明显了。

例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要求信访人在上访时要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要到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集体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任何人不得强制他人参与或者阻止他人退出走访活动。《通告》明确规定了信访中禁止7种行为,其中三种就是压抑信访的:一是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家机关门前等公共场所设置横幅、标语等宣传物,或者散发传单、呼喊口号扰乱公共秩序;二是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三、是纠缠、侮辱、围攻、威胁、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还有例如西安《关于维护群体性上访现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规定, 对在上访活动中采取打横幅标语、呼喊口号、拦截车辆、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等扰乱机关和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置。对在上访活动中未经批准,在公共场所和公共道路上列队步行或采取集会、静坐等方式形成非法游行示威或变相游行示威活动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劝阻、制止、警告解散,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由信访部门交上访人员所在地党委、政府或单位教育处理。

这些美曰其命“旨在提醒群众要依法信访、理性维权”,实际上的目标就在于信访造成的政治危害尽量缩小,因为他们已经知道没有能力解决信访以及信访背后的种种矛盾。这些做法除了高压之外,还有一层内涵就是要访民悄悄地耳语,不要闹大:你们苦党知道,就和腐败官员悄悄说了吧。例如本来非常正当的,打横幅标语、呼喊口号都不被允许。

上访就要哭天抢地,就是要让全社会知道,要让苍天洞晓。就是要用麦克风,用扩音器,用广播把自己的冤屈,和政府的不公义,大声说出来,让每一个人都知晓,即使不能不能站出来谴责不公,他们也会内心法庭作出判决。

既然当局公开承认,80%的信访事件都是公正处理的,那么就是说信访的问题,最主要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不公或者不作为造成的。那么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信访条例为什么不把矛头对准地方政府。在地方政府与访民之间,应该把扳子狠狠地打向地方政府。《信访条例》主要应该约束和防范地方政府的。

可是倒过来。没有通过良好的解决机制,例如司法,而是压抑信访,其结果就是对信访说不。因为地方政府肯定不喜欢访民上访,即使《信访条例》在鼓励和压抑之间形成平衡,到了地方政府,肯定会把压抑部分无限放大,把惩罚机制磨刀霍霍,例如深圳和西安的通告,就一味的扩大。对于访民来说,自然会退避三舍。所以从政治目的上来判断,这次的《信访条例》就是用来打击信访的尚方宝剑。

信访肯定是干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因为话语权掌握在官方手中,官方的秩序就等于“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即使官方的秩序已经背离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还是要强奸民意。

只有政治力量才能对抗政治力量。现在对地方政府而言,你哭天抢地,有媒体披露,关系到他的利益的时候,他才会惺惺作态一下。为什么信访条例要打击组织非法的跨地区串联聚会,要打击维权,不让5个人以上上访,就是这些有可能形成政治力量,对地方政府形成对抗,所以要扼杀在摇篮里。

这样下来,能够用《信访条例》解决问题是小概率事件,高难度动作。即使有关部门真的有心,真的有力量,也需要访民排队,也会出现“黄牛党”倒卖资格,也是需要哭天抢地影响重大造成严重后果,才会被关注。所以即使能有“杯水车薪”的时候也不能悄悄说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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