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维权运动十大人物──公共知识份子死了

——献给主译《通往公民社会》的崔卫平先生

陈永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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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2日讯】 “我们永远不要忘记我们只有一个波兰,这里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不可将它分为共产主义和非共产主义的不同的行政区,我们必须找到一种语言,它将帮助我们一道生活在我们共同的波兰。”米尼奇克

我在此宣称公共知识份子的死亡,也就是宣称启蒙之死。

最伟大的立法者是谙熟如何应用法律以推进城邦伟大目标的人,马基雅维里说。立志推进城邦伟大目标的人如过江之鲫,但多操道德启蒙之术,所以会堕落成为“武装或非武装的先知”(毛泽东就是“武装的先知”)。虽然矢志把人们带往天堂,结果就沦落到地狱之中。启蒙政治就是如此。

根据贺卫方先生的诊断,五四启蒙运动缺少了法律之维。时至今日,已入殿堂之高的五四启蒙知识份子成了当下衣钵传人启蒙式异议者“革命”的物件。这种“弑父”行动,与其先辈的行动一样,也缺少了法律之维。这种“弑父”不过是取而代之,成为新的暴君,不管起初动机如何,结果都是如此。都是在推进城邦伟大目标之下的行动,结果一茬不如一茬,离目标越来越远。

我一直被这样一个问题困扰:当大多数底层民众,例如北京抵抗拆迁的黄老汉认可宪法作为最高权威时,作为同处一个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异议知识份子,是否有权利否认宪法,这是是否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判定异议知识份子“政治不正确”?

当提出和思考这个问题时,我提醒自己被国内异议知识份子普遍认可的哈威尔是如何面对这一问题的。能否不妖魔化宪法,虚无化已有的政治成就(例如改革开放后逐渐获得的自由,以及对启蒙政党的功绩),我命名为政治保守主义。在我看来,政治保守主义就是法治主义,而法治和宪政是一个民族国家的必然归宿,不管走的多远,都要回到这里。

哈威尔在《无权力者的权力》中说道,“持异议者”是建立在法治原则基础之上的,不但他们坚持他们的行为与法律的一致性,并且坚持尊重法律是他们一项主要目标;守法原则为他们的活动提供了构架和出发点。

宪法虚无主义的幽灵也在哈威尔心里游汤:吁求法治真的能与“生活在真实中”相容并蓄吗?哈威尔做出了回应。在哈威尔看来,宪法虚无主义不仅不是专制的敌人,而且像珊瑚那样不自觉了构成专制主义的堡垒。虚无主义不能增加对手胡作为非的成本,让他们事事如意,这样更是鼓励他们为非作歹。所以强调法治没有作用,恰恰是成了帮凶,强化了专制。当然这种说法只能像牛虻刺醒老牛。

应该潜入对手内部贴身紧逼地进行异议。这样不仅仅自己能够给自己披上防弹衣,而且是一种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功夫。不断讲法律下去,就像剥水仙球茎一样,最终会“图穷匕现”,发现意识形态的虚假,这样的过程,是最容易争取民众支持的。如果没有这样的过程,是正当性对抗合法性,会有很大一部分民众鄙视异议,妖魔化异议,对手通过打击异议却成为保护神。一旦“图穷匕现”,对手拿起匕首由于没有合法性的保护,手会是颤抖的,这时候武器的力量减到最小。

有法律的暴政,强过没有法律的仁政。因为当局压制异议时,必须有法律提供压制的合法性。这样就有了在刺刀之下对话的余地,你不能取消刺刀的威胁,这种对话就是最不坏的选择。例如当局就不肯在政党、新闻和宗教三个准政治领域进行立法,因为他们知道即使按照他们的意思立了法,这种立法还是双刃剑,同时也会为保护异议提供了空间。

哈威尔说,人们坚持不懈地诉诸于法律,不仅仅是有关人权的法律而是全部的法律,表明他们并没有对法律存有幻想,他们深知法律扮演的角色,正因为他们明知这样现行制度绝对依赖法律,依赖它的崇高言辞,他们更明白这样的诉求有什么意义。因为现行制度不能没有法律,它非得做出遵纪守法的样子,于是不得不对诉诸于法律的呼声做出回应,要求依法行事。

玩火的,死于火中,玩刀的,死于刀下。极权主义的统治依赖于无孔不入的立法,只有立法它才能突破国家和社会的分界,个人和公共的分界。立法是通往奴役之路,是社会身体向极权政府脑袋供血的血管。那么这也就是病灶所在。而治病的方法不是把大小血管都砍断,而是适当梳理和限制,这样极权政府因为血量不足而会逐渐向宪政政府转型。

一、温家宝

一个平民之子,地位再高也改变不了心头的义愤,就像一个穷人再有钱还是穷人。当2003年10月23日温家宝先生紧紧握住农妇熊德明的粗糙双手时,或许回想到自己母辈的苦难。2004年一系列力挺农民工的措施出台,对于“温家宝”这个符号所标签的这具身体来说,只有一些脑力活动和轻微体力活动,确实是开始为五十年来欠农民的血债赎罪之肇始。

在宪法面前,总理与公民相等,温家宝也是一种维权。以总理之位进行维权与公民身份进行维权,性质并无二致。

二、李质英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异议人士普遍陷入了尴尬之中,是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统,是否承认宪法,是否承认改革开放以来的自由,成为难题。如果承认就成了政治不正确;如果不承认,就可能背离改良之路,让自己变为专制者的替补,或者说走了革命之路。这样的困境,迫使他们越来越边缘化。

他们还有一个难题就是面对托克维尔,为了避免再次陷入“治乱回圈”,如何避免自己空谈自由而成为托克维尔笔下祸害法国的文人。

由启蒙变为维权是摆脱困境的关键,利用网路和其他渠道,他们有可能重新回到公共空间的中心,而且有助于把自己培训成美国建国先贤那种有经验、有训练的政治家。当异议人士面对民众时,必须清楚没有办法解决面包,所以维权是尽可能维护其已有的面包,如此才能与民众结盟。实际上也只有如此,才能让民众信奉异议人士背后的主义。

从孙大午案开始到陕北民营石油案,李质英是个转型先驱。从1998年的陕西民主党骨干到今天维权主将之一,对于他本身来说,并没有自觉。这种不自觉也是很多异议人士尚未“觉悟”的象征。我发现这一趋向越来越明显。在前些日子汉源事件的签名中,刘晓波等称作“理性维权人士”。如果异议人士不是转化为革命党,而大规模向维权人士转型,是国家和民族之幸。

三、李柏光

一个启蒙知识份子和法律人向维权者转型的范本。

可能是法律给了启蒙知识份子治愈的药方,不再空喊公民教育,或者在启蒙知识份子中间启蒙过来启蒙过去。启蒙是一种政治化对抗政治化,而李柏光则是以法律化对抗政治化,得了哈威尔的神髓。

唐山、福安和青岛的一系列宪法行动,把李柏光从一个宪法虚无主义者度化为护法者。李柏光已经认识到哈威尔说的,就生活在真实中的一桩行动,这样就威胁了虚构结构的顶峰。每一个具体个案,到能到达顶点。

在送“宪法下乡”的过程中,李柏光完成了启蒙知识份子完成不了的任务──公民教育,同时也尽力保障了消极自由和面包。在李柏光身上,启蒙向维权的转型,也就是专制向立宪的转型。

四、徐友渔和汪晖

本年度学界最大的异数之一,就是一批知识界领袖例如徐友渔、汪晖从书斋中走出,不仅仅在“书斋中闹革命”。1989年以后知识界趋于保守,与民众分离开来,1989也是启蒙革命的失败。与底层重新结盟只能另开新路──促进民权,而不是空谈启蒙。从徐友渔反对乙肝歧视开始,到主导反禁乞运动,再到《法制早报》上的一系列文章,言说就是行动,体现了自由右派作为宪法守护人的可能,体现了自由右派的社会使命是保证消极自由,而不是积极自由。

被新左派屡次指责没有公正平等情感的自由右派已经用维权运动回答了自己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也是正义的守护人。相反,新左派是长期谈公正和平等的语言巨人行动矮子,今年汪晖虎跳峡之行洗刷了他们的耻辱。我认为汪晖在此践行了自己几乎所有的思想,例如对发展的批判,对启蒙的反思。

我之所以把徐友渔和汪晖同列一人,是因为在维权方面,左右派是共同的,没有意识形态上的差异。同时也是一种希望,希望两派在思想上保持对抗,但在实践上完全可以互相拥抱。

五、王克勤

这是一个圣徒。一个超越世俗目标的人,他简直就是不沾烟尘,御风而行。还好他不是一个启蒙知识份子,要不然凭着他的超凡魅力,可能也是一个混世魔王。

我曾说法律人和新闻人天生的是异议力量,新闻人的本性就是真相,真相就意味着言论自由。能够在稀薄的空气中坚持,用一生的生命、幸福和财产作为代价来回答良知的拷问,而不是在作一种把人民引向奴役的道德启蒙,这或许是新闻人与法律人相亲近,而与文学渐行渐远的原因。

六、李健

这是一个“准圣徒”,与王克勤不同的是,他不是超越世俗目标,而是为了维权无法顾及私人生活。近一两年来,国内各大维权事件基本都有李健的影子。李健几乎成了一个渠道,民间宪法权利案件通往互联网的渠道。李健本人创办了公民维权网。如果说胡温与民众结盟的标帜就是重视互联网,公民维权网还算是一个“同道人”。胡温所倡言建设和谐社会,多半是化解怨气,维护底层生存权利,所以自由右派的维权,可与之遥遥呼应,互为犄角之势。

七、路坤

夫君杨子立的入狱,路坤从一个家庭主妇成了维权者。维护家庭和丈夫并不是私人性事件,本身已经是公共性事件,甚至可以进一步升华。丁子霖女士就是把对自己儿子的爱,上升为“天安门母亲”的爱。

我更加关心的是路坤是个基督徒。世俗的爱,同时容易引发更多的仇恨,而基督的爱则不同,同时爱罪人。仇恨对抗仇恨不可能导致和平,而只有基督教的爱才有可能,这心路历程,已经是托尔斯泰、甘地、马丁?路德和南非大主教图图已经走过的。没有了基督的爱,就没有和平,茅于轼老先生的“宽容”也会成为唾骂淹没。

八、莫少平

著名的政治犯辩护律师,虽然他不以此为志业。近一两年的国内重大政治刑事案件,辩护有基本都由莫少平担纲。

对于一个法律人而言,政治刑事案件是政治的,还是法律的?我的回答仅能是后者,所有的政治都要转化为法律问题。审判和辩护都要去政治化,这是法治和法律人的绝对律令。对于莫少平来说,政治刑事案件仅仅是技术活,是法律人和法律人之间真刀真枪的硬仗,而不是自己成名的机会,也不是律师展现自己政治立场的舞台。一切围绕当事人的利益,即使违背自己的政治立场也在所不惜。毫无隐瞒,我喜欢莫少平这一点。这是真正的律师,真正的维权者,而不是政客。

九、于建嵘

作为农民的儿子,他是不叫维权者的维权者,因为农民从来是历史上的失踪者。

这五十多年来,谁曾合理化过农村的愤怒和抗争?《农民有组织抗争及其政治风险》一文石破天惊。免除农业税和中共一系列“休养生息,藏富于民”的农村政策转型,我认为有着于建嵘的影子。今年他还推动了信访改革。如果说影响中国,于建嵘做到了。

十、熊德明

近一两年来,各地的维权活动风生水起,各种处在社会低层的精英,主动或被动参与和领导了维权活动。有的是因为自己的社会担当主动介入维权活动的,有的是因为自己利益被侵害而被迫卷入,最后“久病成医”,成了维权活动的骨干。

熊德明的“武功”来自温家宝,或许就在和温家宝握手的同时,就分担了维权的使命。尽管熊德明第一次温州维权毁誉参半,但是还是值得鼓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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