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新年團圓 晚晴籲接納離婚女兒初一回娘家

人氣: 26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四日電)新年是團圓的日子,卻有一些人因習俗無法與家人團圓!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表示,中國傳統習俗為初二回娘家,因習俗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初一回娘家會導致娘家貧窮,拖垮兄弟事業,但對離婚婦女而言,沒有婆家,娘家也歸不得,呼籲台灣社會以更開放態度,接納離婚女兒初一回娘家。

阿蓮在網路上不斷搜尋過年的旅遊及房價訊息,這是她離婚後面臨的第一個農曆新年。媽媽說她在家吃完年夜飯後,十二時前一定要離開,等到初二才可以再回家來,不然會讓弟弟「帶衰」。

阿蓮知道初二回娘家的傳統習俗,但卻不懂為什麼還沒有結婚的妹妹過年可以住在家裡,離婚回家的她卻仍是嫁出去的女兒?

晚晴婦女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離婚」的不平等烙印,在大年初一格外鮮明。由於民間習俗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初一回娘家會導致娘家貧窮,拖垮兄弟事業、分掉兄弟的福份,因此,都要女兒大年初一別進家門,到初二再回去作客。

但離婚婦女已經沒有夫家,娘家也歸不得,有些人不得不孤伶伶的度過原本應該是全家團聚的日子,當孩子問起「媽媽,為什麼我們沒有回家跟外公外婆一起吃年夜飯?」,面對孩子期盼的臉孔,離婚婦女只有將苦處往肚裡吞。

晚晴協會認為,這種不符合時代潮流習俗的存在,凸顯社會對於離婚婦女的歧視,國內兩性平等教育實在還需要再多加強。

為了化解新年假期的孤單與感傷,多年來,台北晚晴協會的姊妹都會在過年期間輪流安排旅遊行程,號召大家一起過節;通常都在除夕當天出發,今年也規劃北投三天兩夜的行程。另外,一名五十多歲的晚晴離婚婦女,因為罹癌在醫院治療,晚晴十多位姊妹今年也將陪著她在醫院一起過年。

晚晴協會呼籲,離婚女兒妥善的安排年節假期是對家人貼心的體諒,也希望家人能以更開放的態度來面對,接納女兒初一回娘家。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