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登陸 施俊吉:先建立兩岸金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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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三日電)立法院上周初審通過銀行業登陸,但兩岸尚未建立金融合作監理機制。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施俊吉今天表示,合作監理機制包括備忘錄(MOU)或換文(Exchange OfLetter)。金管會立場是金融業登陸,要先建立兩岸金融合作監理機制。

施俊吉表示,本國銀行到國外不管是設立分行或子行,如在當地經營不善時,金管會必須派金融監理人員到當地了解發生什麼事情。也就是,監理人員要執行公務,如外國不同意執行公務時,監理單位就無法知道本國銀行在外國分行經營的狀況為何。

施俊吉說,如與外國沒有建立合作監理機制的話,台灣公務人員就無法到當地進行檢查,會危害台灣母行和存款人權益;如果母行是公開上市者,也會危害投資人權益。因此,母國監理原則和合作監理機制很重要。

他說,國際清算銀行(BIS)有一個原則是母國監理原則。另外,銀行要國際化,基本上也要建立一個合作監理機制,是承認母國監理人員要到當地進行必要金融檢查及資訊交換,以防堵金融犯罪或洗錢等。金融業國際化,不管是西進也好或至世界各國,如不是簽定MOU,就需有合作監理機制。

因此,媒體問到,如果法令通過開放登陸,沒有監理機制也沒用?施俊吉說,這樣是把台灣的銀行業曝露在非常高的風險下,建立監理機制是為保護本國存款人安全,也是最低限度要求。

他舉例,有個案件是派監理人員到香港,才能找到銀行申請事項與實際事項不符合的證據,這是因為台灣和香港有換文過,才能去檢查。

施俊吉說,目前台灣與中國大陸也沒有換文,政府也不知道他們是否同意跟台灣換文。開放登陸要等三讀通過後,在政府一體情況下,會努力從事這些合作監理事項。

不過,他補充,簽訂這些是有些困難,並不是台灣單方面的問題。

至於金管會是否與對岸就此已有接觸?施俊吉說,目前未有官方與官方的接觸。

對於兩岸簽定MOU是否抱持樂觀態度?施俊吉說,「金管會跟金融業同心的;台商到哪裡,金融服務就到哪裡。」

另外,施俊吉也說,在兩岸合作機制平等互惠下,台灣金融業要到對岸設分行與否,對方也會要求來台灣設分行或子行,這些牽涉到兩岸相關條例,也牽涉到經濟部、陸委會、兩岸政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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