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吉安鄉慶豐村長江建在今年村長選舉時涉賄,一審判決有罪,上訴二審,還未定讞,吉安鄉公所卻已在明年度預算中編入補選經費。鄉代會國民黨團認為此舉等於未審先判,觸人霉頭,打算發動黨團成員刪除這項預算。
慶豐村長江建選前曾拜訪鄰長贈送茶葉,被認定有賄選之嫌,檢察官偵辦期間聲請羈押江建二十餘天,雖然江建在競選期間缺席(當時羈押中 ),但仍當選慶豐村長。
此案經檢察官起訴,9月間,花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賄選罪成立,判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五年、褫奪公權二年。不過,檢察官與江建都不服這項判決,目前全案上訴二審。
擬發動黨團刪除預算
吉安鄉代會本屆第一次定期大會雖然下星期才要審理明年度預算案,但國民黨鄉代邱永?發現鄉公所已編列慶豐村長補選預算。他說,江建涉案還沒定讞,鄉公所此舉是「未審先判」,倡議國民黨團成員應將這項預算刪除。
鄉公所主任秘書陳志強表示,鄉公所絕對沒有未審先判的故意,也相信、肯定江建的清白及為民服務的表現,只是慶豐村長所涉案件,一審判決有罪後,花蓮地院將此案判決書函文吉安鄉公所,並強調:「十天內若無上訴,即判決確定!」希望鄉公所能預作準備。
公所強調是備而不用
陳志強說,明年度編列七十六萬五千元的慶豐村長補選經費,希望是備而不用,若未用上,明年底繳回鄉庫即可,但如果此刻不編列,屆時若有補選需要,還要辦理追加預算,程序更繁雜。
江建昨天對自己被判決賄選有罪仍氣憤不已。他說,他是在新年前送禮給鄰長,並非選前賄選行為,現在上訴二審,他有信心為自己討回清白。
議員李春風當選無效定確 黃輝寶遞補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花蓮縣議員李春風涉嫌在去年縣議員選舉時賄選,花蓮高分院民庭昨駁回李春風的上訴,維持民事一審當選無效的判決,李春風的縣議員職務確定將被解除,並由「落選頭」黃輝寶遞補。
李春風是第十六屆花蓮縣議員第八選區候選人,這個選區僅她與黃輝寶兩名候選人角逐一席,李春風獲得四千一百七十二票當選,落選的黃輝寶獲得三千二百四十五票。
選舉期間,李春風涉嫌交付五萬元給樁腳邱姓男子、交付二萬元給宋姓男子、交付一萬二千元給仲姓男子等,這些人接獲賄款後,涉嫌再向選民行賄,要求支持李春風。此案民事一審判決當選無效。上訴二審後,花蓮高分院民事庭昨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因當選無效之訴是二審確定,李春風的縣議員職務將被解職,並由「唯一」的落選頭黃輝寶遞補。
花蓮縣政府民政局指出,他們將在接到判決書後,把判決書函轉台灣省選舉委員會,而花蓮縣議會也應在收到判決書後,轉請內政部解除李春風職務,並行文台灣省選委會依法公告遞補。依正常流程,李春風將在十天內被解除縣議員職務。
即將遞補縣議員的黃輝寶,去年選舉期間也曾涉賄被起訴,但花蓮地院一審判決無罪(他的妻子則被判有罪 ),此案由檢察官上訴二審,日前被駁回,黃輝寶已經無罪確定。
壽豐鄉長邱美淑 走馬上任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壽豐鄉第十五屆鄉長陳東海涉賄下台,妻子邱美淑「代夫出征」在補選中再搶回鄉長寶座,昨天走馬上任。而鄉代會定期大會即將在23日召開,邱美淑馬上就得面臨考驗。
補選鄉長交接典禮昨天在壽豐村活動中心舉行,邱美淑宣誓就職後強調,雖然很多人鼓吹她以機要職任用丈夫陳東海為壽豐鄉公所秘書,但她絕不會這麼做,公所秘書仍是原任的吳勝連,未來鄉政將繼續秉持產官學合作的方向,建設新時代的壽豐鄉。
邱美淑上任後,首要面對的課題,是23日開議的鄉代會定期大會,傳言已經有鄉代將嚴格考驗這名從未有行政經驗的女鄉長。邱美淑表示,她相信自己禁得起考驗,這段期間,行政經驗豐富的丈夫積極為她補習,她也會認真在最短時間內進入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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