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8日訊】(據中廣新聞林憲源報導)網路遊戲盛行,網路寶物的交易也經常引起糾紛,高雄一名二十歲朱姓男子,因為在網路遊戲中盜用其他玩家的寶物和天幣,被法院判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被告朱姓男子是網路遊戲玩家,他被控在今年四月間,侵入一名玩家許姓女子的帳號,將對方的寶物和天幣,無條件移轉到自己所設定的網路遊戲角色之下.被害玩家發現後報警,警方經由遊戲歷程查獲朱姓男子涉嫌.
被告朱姓男子向法官辯稱:他不知道自己帳號下的網路遊戲寶物哪裡來的,他說自己的寶物也曾被偷,不知道是不是當初盜他寶物的人所做的.但法官認為被告沒有報案,與常理不符,說詞難以採信.因此依無故取得,變更電磁紀錄致生損害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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