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倡議書

劉秀鳳、王曉利(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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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訊】鑒於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正在遭受中共惡黨活摘取法輪功器官出售牟取暴利、活體火化、銷屍滅跡,各種酷刑,致殘致死,長期非法關押等嚴重迫害形勢;鑒於中國人長期以來遭受中共惡黨謊言欺騙、暴力屠殺等嚴峻迫害形勢,徹底解體中共惡黨的所有組織和它的統治政權,在中國大陸形成一個全民反迫害,特別是對所有鎮壓迫害中國人的中共惡黨黨魁進行大清算、大審判的洪勢十萬火急,勢在必行!

本人作為發起人宣告「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組織正式成立!

呼籲,所有中國人、機關、單位、社會團體、軍隊、武警、公安、各行各業、各個部門、公司、財團、民間組織、個體經營者等,都積極行動起來,共同參與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的組織和行動,共同解體危害人類的中共惡黨組織和政權,結束其施加在中國人身上的一切迫害,共同維護每個中國人的正當權利,使中國早日進入沒有中共惡黨統治迫害的新人類社會!

沒有共產黨,才有新中國!

發起人: 劉秀鳳、王曉利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簡歷:

受迫害七年經歷自述

我叫劉秀鳳,女,身份證:1962年生人,原河北省淶水縣永陽鎮政府司法所副所長,法律服務所所長,丈夫劉君也在永陽鎮政府上班,原任永陽鎮黨委副書記(現已調離,在淶水縣淶陽路社區工作。)

我在28歲時,因右腎衰竭被切除,到1995年左腎也衰竭不能排尿,全身腫的像麵包,總去醫院輸液,也不管用。後嚴重到,只往體內輸液,不能往外 排尿,醫生不敢再輸液了。最後,醫生趕我出院,怕我死在醫院,我只好回家等死。當時我們就住在永陽鎮政府,我把自己的後事都安排好了,就等著那一天的到 來。就在我將要離開人世的時候,鎮政府大院的一位老幹部家屬來看我,把她嚇了一跳,(因為當時我已好幾天不能出門了,臉腫的都變形了)。她說:「怎麼不去醫院看看?」我說:「醫生說我這是尿毒症,沒治了,除非換腎,換一個腎,好幾十萬塊錢,而且還要等好長時間,就算能換上,也不是說百分之百的都能成功,我們哪來這麼多錢換腎吶?」她說:「我聽說永陽村裡有煉法輪功的,能治病,咱們也煉煉去,看看行不行。」就這樣,那位老大姐拉著我的手,去了東永陽村的煉功點。那天晚上煉功回來,我沉沉的睡了一整夜的覺,而且開始排尿,就這樣我每天晚上去煉功點煉功,學《轉法輪》,我的身體一天比一天好,尿排的越來越多,排出的尿比米湯還濃、還黃、還粘。一個來月的時間,我的身體有了很大的改變,臉胖的像個紅蘋果,體重增加了十幾斤。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中共惡黨開始打壓法輪功。由於我堅信「真、善、忍」,鎮政府領導多次找我淡話,問我「你是信仰共產黨還是信仰法輪功?你 是要工作,還是要法輪功?」我說:「我信仰「真善忍」是為了使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工作人員,使自己有個健康的身體,不影響信仰共產黨,不是反對共產黨。」他們說:「你只能選擇一種信仰,不能同時信仰兩種。」我說:「如果必須選擇一種信仰,那麼我就信仰法輪功—「真、善、忍。」就這樣,我的黨籍被開除了。

在這期間,我也以不同的方式向各級政府反應情況講清真相,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鎮黨委政府給我施加壓力,讓我寫保證書、決裂書,和法輪功劃清界 限。我沒有停止講真相,更沒有寫甚麼書,鎮政府的主要領導給我前夫施加壓力,讓他看管我,轉化我,他們見沒有效果,就把我的情況向縣委、政府、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匯報,縣裡來人找我前夫劉君說:「你要管不了你媳婦,你這黨委副書記就先別干了,連你媳婦都轉化不了,還能轉化別人?」在當時永陽鎮所轄各村煉法輪功在全縣是人數最多的一個鎮,鎮黨委、鎮政府怕我進京上訪,就派人不分白天黑夜的看著我,連睡覺也看著我,許多次,他們把村裡煉法輪功的人抓到鎮政府的大會議室裡,把我和他們關在一起,讓我轉化,還讓我轉化其他學員,鎮政府對村裡的這些法輪功學員又打又罰,每人每次都罰款,多者兩千,少者幾百,我親眼看見鎮政府的人把東永陽村進京上訪的張國華夫婦打的死去活來。

我因給淶水縣委書記韓雅生打電話,要求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因通過網上給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寫公開信,要求國際人權組織遣責中共惡黨暴行,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通過網上揭露淶水縣、委政府、六一零、公安局和各鄉鎮政府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一次,被送到縣武裝部的耙場;兩次被送進黨校,進行強制轉化,回想起當時他們殘酷折魔法輪功學員的情景,我的心就在流血……,他們用皮帶抽、鞭子抽、用竹板子打、用桌子腿打、打嘴巴、用穿皮鞋的腳踢、用繩子捆、用銬子銬、讓跪石子、跪桌子腿上,他們打人打累了,就強迫這些法輪功學員互相打,每個人打對方七十一鞋底子,不使勁打還不行,法輪功學員的臉被打得表皮脫落,往外滲著血水,臉都變形了,有很多人的眼裡都充滿了血,屁股和大腿都是紫的和青的。他們還對法輪功學員採用「羊上樹」(逼著法輪功學員上樹,上不去就毒打。)「蠍子爬」、「推小車」(一人在地上前面爬,另一人在後面扛著這人的兩條腿,往前推。)「踢皮球」(就是把人捆成一小團,被惡警踢過來踢過去。)用小木棍扎耳朵眼,等刑罰,只為一句話:「你還煉不煉法輪功?」回答是堅定的「煉!」接下來就是毒打,這些打手們,白天打,夜裡打,夜深人靜,沒有別的聲音,只有叮光叮光的打人的聲音,大法弟子一聲不吭。打手們(公安人員)手裡揚著鞭子說:「劉秀鳳,你是共產黨的敗類,也是咱們司法界的敗類,你說,你還煉不煉?說!」我說:「我煉法輪功不違背黨章,對這個黨是有好處的,也不違反法律,做到『真、善、忍』才能有高尚的道德,有了高尚的道德,才更能自覺的遵紀守法」。他們說:「沒想到你這個搞法律的,也這麼癡迷法輪功,知不知道法輪功被定為某教了?你們已經是政府的敵人了,看在咱們是同行的份上,先放過你,上一邊跪著去吧!好好考慮考慮,把保證書和絕裂書寫好,你看見怎麼收拾別人了沒有?」

記得第一次鎮政府把我送到靶場轉化時,我兒子也去送我,當時他才十來歲,他以為像往常一樣去哪裏辦事,歡天喜地的。剛一下車,看見有幾個法輪功學員在太陽底下跪著,當時就把他嚇哭了。兒子小策(學名劉漢政)抱著我的腿哭著說:「我怕!媽媽!我怕!咱們回家吧!」在一邊站著看的公安說:「回家?你媽別想回家了!」並對我說:「把警服脫了!」又對鎮政府的人說:「給她拿兩件換著的衣服!」鎮政府的人把我兒子抱上車,兒子大哭大喊:「叫我媽上車!叫我媽上車!叫我媽回家!……」哭聲喊聲隨車遠去。

幾次轉化班上,法輪功學員都被迫交了罰款,我也不例外,縣裡和鎮裡看怎麼轉化對我也不起作用,從轉化班回來,就開除了我的工作,我前夫對我態度越來越不好了,經常打罵我,並逼著我和他離婚,我說:「法輪功好不好你不是不知道,你的左半身麻木,左手不能提東西,看了半宿,一本《轉法輪》沒看完,第二天就好了,左手能提水了」。他說:「我知道法輪功好,可是共產黨不讓煉,我有甚麼辦法?你別太出頭了,上邊盯的你很緊,實話告訴你吧!上邊說了,你要是再打電話、寫信、上訪,他們讓我把你打殘了,就養著你這個殘疾人,要不咱們就得離婚。永陽鎮政府大院裡不能有煉法輪功的。」我說:「我煉法輪功這一點,是改變不了的,你真把我打壞,你要負法律責任的,你不要聽信共產黨的鬼把戲,它們今天這樣對待我,說不定甚麼時候輪到你頭上呢!我不希望你和我離婚,這樣對孩子的打擊太大了。」他說:「現在無路可走,要不,你就和法輪功決裂,要不,你就和我離婚,要不我把你打殘,叫你煉不了功,哪也去不了。」我說:「你能告訴我,這是誰這樣指使你的嗎?」他說:「從縣到鎮。」我知道他所指的縣,是指縣委、六一零、政法委,當時指揮這場迫害的主要是縣委書記韓雅生,縣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孫桂傑、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張海立。我說:「如果,非得這樣的話,那就離婚吧!我希望孩子跟隨我,適當給我些生活費和孩子的撫養費,其餘的財產 你看著辦!」他說:「要錢一分也沒有,要孩子也不給,我看你還是從鎮政府光著屁股滾出去吧!」。

有天晚上,我出去回來晚一些,他以為我幹甚麼去了,就迫不急待的在鎮政府大門口等我,我回到屋裡,他瘋了似的把我摁在床上張開大口咬住我的左 臉,咬住不撒口。第二天早上一照鏡子,我的左臉腫得像磚頭,臉成了黑紫色,眼珠也充滿了血。劉君惡狠狠的說:「算你便宜,我本想把你的鼻子咬下來,看你還敢不敢出去。」我真的十來天不能出門。他更狠了,用很粗的棍子打我的頭和身體,有一次他狠狠的打我的頭,我在床上抱著頭來回的滾,他邊打邊說:「我今天就是把你打傻了,打殘了。」一直把我打暈過去,我剛醒過來,他又拿起棍子說:「你沒死啊!沒死還接著打!」我突然衝出屋子,從窗台上拿起了兩瓶老鼠藥,裝兜裡一瓶,回屋裡打開了一瓶藥倒進了嘴裡,被跟在我身後的住隔壁的民政所長王非發現了,他把藥瓶槍過去了,就喊:「劉書記,你別打她了,她喝了毒藥了,看看她兜裡還有沒有。」他從我兜掏出那瓶毒藥。劉君說:「愛喝不喝,愛死不死。」這時鎮政府來了一大幫人,把我弄到醫院進行搶救。

鎮政府雖說是開除我工作,但又讓我在火房裡做飯,說是改造我,等著我轉變態度在恢復工作。從七二零到我被非法勞教以前這段時間,劉君還幾次撕毀、燒燬師父的法像和不少的大法書及經文。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晚八點左右,縣六一零、政法委派公安局把我從鎮政府抓走,並刑事拘留關進了看守所,理由是:他們從網上看到以我個人真實姓名寫的揭露淶水縣委、政府、六一零、公安局各鄉鎮黨委政府如何在靶場和黨校酷刑折魔法輪功學員的真實情況。所以非法勞教我一年。送去保定市勞教所的當天,因我右腎切除,血壓很高,被拒收。六一零、公安局並不放我,直至非法關押了我一年才放我。這期間我曾申請復議,曾申請釋放,但都無濟予事。

在二零零一年的被非法關押期間,公安局又把我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從看守所轉移到黨校進行轉化。當時我前夫劉君就帶著我兒子劉漢政來找我,他說:「我問問你還煉不煉法輪功,你要說不煉了,寫了保證書,我今天就把你接回家。你要是還煉,那咱們就離婚。」說著,他就拿出我和他從前寫下的離婚協議書。我說:「我希望你再考慮考慮。」他說:「你要是不改變態度,我沒甚麼考慮的。」我說:「我希望你能給我一部份生活費。」他摸了摸兜說:「我就帶著二百塊錢,給你,簽 字吧!」我接過二百塊錢,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字。當時我兒子放聲大哭:「媽媽你們別離婚!別離婚!把它撕了!把它撕了!」(指把離婚協議書撕了),兒子隨 劉君生活去了。

二零零一年的秋天,六一零對我還是不死心,再次把我從看守所轉到政府招待所,從保定找來兩個邪悟的煉功人對我進行轉化。說是只要我公開轉化,與法輪功決裂,可以把我安排到縣六一零辦公室工作,轉化了將近一個月也沒達到他們的目地(當時負責轉化我的是六一零主任張海立、縣委辦主任王某、和縣委副書記孫桂傑)。最後又把我送回看守所。在臨送回之前孫桂傑說:「你丈夫劉君要找小媳婦了,聽說還是個大姑娘呢!你現在要轉化還不晚,我們給劉君做做工作,你倆復婚。」我說:「轉化的事就不要提了,婚姻的事,他自己隨便吧。」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日之前,我就提前申請淶水縣六一零、公安局釋放。到了五月十日那天,早上我就趁打飯機會出去再也不回監室了。我問看守所長劉聊,我說:「從一開始我就不屬於你們這裡被監管的人。今天是非法關押我一年的最後一天。如果你們再繼續關押我,那是你們違法,我今天必須從這裡走出去,誰也擋不住!」看守所長讓我先回屋裡,說是和領導請示。我說:「為給他們充分的餘地,前十天我就把釋放申請交給了你們,今天是釋放的日子,為甚麼還不放 我?」看守所長出去打了電話回來說:「今天是星期六,領導不在,找不到人,星期一再說吧!」我說:「如果你們不讓我走,我自己開門去。」他們只顧看電視, 沒怎麼注意我說的是甚麼意思。我跑步朝大門口衝去,用頭猛烈的撞擊大鐵門,武警大喊,看守所長和幾個干警飛跑過去勒住我脖子,把我抬回監院。又派兩個武 警,一邊一個拉著我的兩個胳膊不讓我動。看守所長又去請示,這時來了一個叫劉耀華的公安局記檢書記。我問:「為甚麼還不放我?」他說:「你的事已經改變了 法律程序,不屬於勞教了,現在是刑事拘留了。」我說:「你們勞教我一年,就是違法的;勞教所因我身體不適拒收,你們又繼續非法關押我至一年還是違法;如 果,你們以改變法律程為藉口,繼續對我刑事拘留,你就是在犯罪!哪有刑事拘留是一年的?難道你們比勞教所權力還大嗎?我死在這裡,你們負的起這個責任嗎? 立既放我出去!」

劉耀華(縣公安局記檢書記)無話可話,說:「你別鬧了,星期一我向領導匯報,專門為你的事召開會議。如果上邊不准放你,我也沒有辦法,那時候你愛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二零零二年的五月十三日,我的老母親和我妹把我接出去。因為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劉君在沒有給我離婚證書的情況下,就與一個帶著男孩子的離婚婦女結了婚。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我不斷的寫釋放申請,但他們以我不轉化為由,繼續非法關押我,怕我有生命危險,不斷找醫生給我測血壓,問我有甚麼感覺,我說:「我頭沉,頭暈。」後來看守所一值班人員說:「你這血壓怎麼高的這麼邪性,太高了。」後來,我就大聲喊口號。我說:「法輪大法是正法!迫害法輪功有罪!放我出去!」有一次,我在看守所的牆上用紅紙蘸著水寫了:法正乾坤邪惡全滅,八個大字。看守所長看見問:「誰寫的?」我說:「我寫的。」他說:「把他擦了。」我說:「我不擦。」他就讓被監管人員拿來腳鐐,說:「給她把腳鐐砸上。」當時我就喊口號「法輪大法好,迫害法輪功有罪!李老鐵、孫桂傑放我出去(因為李老鐵是當時淶水縣委書記)!」晚上我也沒吃飯。晚上,值班警察說:「劉秀鳳,你吃飯吧!」我說:「不放我,我是不會吃飯了,就等著放我出去。」他們說:「那就寫份申請吧。」他們拿來筆紙給我,

說:「好了,你寫申請吧,我們給你打開鐐。」因為我總是寫申請,他們把筆紙全都沒收了,現在才給我送來筆紙。有段時間,他們不給筆紙,我用我的一件白上衣,當作紙給李老鐵寫了一封長長的信。看守所長說:「這件衣服,我們要真的交到李老鐵手裡,你還出的去?」

他們死死關著我不放,一是說我不轉化,更重要的是,他們做了惡事,心虛,怕我出去告他們。

我母親和我妹把我從看守所接出來之後,我成了一個一無所有,四處流浪的人。當時,我的身體非常虛弱,她們怕我承受不住,不敢告訴我,劉君結婚的事,我說:「我早就知道了,無所謂。」走在街上,我感覺這世界變的更加淒涼無情,更加陌生,變的與已無關。感覺自己與這人世間,相距好遠好遠吶!我無處可去,一貧如洗,我只好住在妹妹家裏(直到現在也住在妹妹家裏),休養一段時間後,我只好靠打工維持生活。

開始在一家冰棍廠打工,一天中午我騎自行車回家,被一輛摩托車撞倒在公路上,那個騎車的小伙子為躲一輛黃河車撞了我,當時我被撞暈在公路上大約半個小時,我睜開眼看見有幾十個人在圍觀,感覺身上頭上痛疼難忍。但我相信修大法的人不會有問題的,我掙扎著起來,站在一旁正在發抖的那個小伙子趕忙上前把我扶起來,他要帶我去醫院看看,我說不用,養養就好了,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我不詐你的錢。」當時我被撞的披頭散髮,兩小腿在地上被擦的沒皮了,血 淋淋的,右肘缺了一小塊骨頭,血像泉水一樣往外冒,地上一大灘血,自行車飛出去老遠,擰成麻花,這時小伙子的師付來了,掏出了一疊子錢,千數來元吧,他讓我自己治傷,我拒絕了,他們把我送回我妹家,我發現後背左肋骨有被撞折的地方,右小腿軟骨被撞折了,後半夜,我靠著牆煉功,第二天,早上我就扶著牆,能自己下地洗臉了。

二零零二年夏,我到淶水西關一家做保姆,看護一位80多歲的老太太,十月份,這位老太太說我人好,教她念法輪大法好,把她的身體念好了,不拉稀了,也能走路了。讓我去北京照顧她的妹妹,讓我救救她去,我就和她一同去了北京豐台區,這位北京的老太太也和我念法輪大法好,身體也有很大的好轉。後來她到豐台區的一家醫院住院,我看見一位高個的中年男子,拄著雙拐,頭總是歪著,我問他:「您身體哪不好?」他說:「類風濕。」我說:「你怎麼沒練練氣功,法輪功就很有奇效。」他警覺的說:「你怎麼提法輪功?你知道我是幹甚麼的嗎?」我說:「我知道你是幹甚麼的,你知道我是幹甚麼的嗎?我原來搞司法的,我就是學法輪功把身體學好的。」他說:「你不要再提法輪功的事了,不然你在這裡就呆不了了。」過了兩天,豐台區公安局的人就把我帶到公安局去了,並通知淶水六一零、公安局把我接回去。我不上車,我說:「我還得打工生活呢!」他們說:「每月多少工資?」我說:「二百五十元。」這點工資,還沒咱們當地的工資多呢,回去吧,我們和縣裡領導說說,給你找個地方上班吧。這樣,我就被淶水縣公安局的人騙回去了。回來後,六一零就讓縣公安局,把我拘留了十六天。從那開始六一零、縣公安局對我拘留勞教一概不給法律文書,拘留不給拘留證,放人不給釋放證,我從看守所出來時也沒給釋放證,他們打算長期把我關押起來,在我強烈的抗議下,才把我放出來。

從拘留所出來,我到當地的玻璃廠幹活,六一零又派縣公安局找到玻璃廠,告訴他們廠子不許招收煉法輪功的人,廠裡認為我幹活好,也服從領導,就找 我談話,讓我表個態:「你就說不煉法輪功了,還可以繼續在廠裡幹活。」我說:「你們認為我幹活好,願意留就留下來,不願留我就走,我不會向你們表甚麼態 的。」

從玻璃廠出來,我無處可去,我的幾個妹妹幫我買了些鍋碗等炊具,我就開始賣麵條,因為地方偏僻,沒有資金注入,沒有技術,加上不會經營,有時連房租費也賣不出來,在這期間,我多次找縣委辦、六一零、永陽鎮政府要求恢復工作,付給我單位拖欠我的工資,永陽鎮政府只給了我三百元工資。他們說:「想回來工作可以,我們也歡迎你,但必須寫個保證書,保證不煉法輪功。」我說:「這一點是做不到的!」

二零零二年的7月20日,我去永陽鎮政府要工資,永陽鎮政府不但不給工資,還通知縣六一零來人抓我,六一零辦公室主任王福才二人,到鎮政府後, 還想轉化我,讓我寫保證書,說是我不寫保證書就勞教我。我說:「我找你們要工資是正當的,你們還要找藉口迫害我?」他們讓派出所給我做筆錄,把我扣在鎮政 府兩天才放我。

二零零二年到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這這段時間,縣六一零、公安局和淶水鎮派出所,多次到小吃部非法搜查,進行騷擾。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晚,我正 在一家飯店打工冼碗(因小吃部已無法營業接近關張),縣六一零指使公安局對我進行非法拘留。並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三日,送我去保定市八里莊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經勞教所檢查,因為我右腎切除,血壓又太高,表示不收。下午接著測,繼續給我量血壓,還是不收。因為按勞教規定,屬於我這種摘除重要器官手術,血壓很高的人,勞教所是不能收的。沒辦法,公安局才把我接回淶水縣。路上我向他們要勞教書,他們讓我看了看,又要了回去。

本來應該放我回去,六一零主任王福才下令不准放,繼續非法關押。這段時間,我不斷給縣六一零、公安局寫釋放申請,他們置之不理,根本不管我死 活。我就在拘留所裡大聲喊口號:「法輪大法好!」“共產黨迫害我,剷除共產邪教!」同時,把我退出邪黨組織的三退聲明貼在牆上。並給淶水縣組織部寫了公開 退黨信。

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六一零把我和倆位法輪功學員(一位女50多歲是盧桂芬,一位60歲,白髮蒼蒼的是方永珍)送到保定市六一零辦事處即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進行強制轉化。讓我們三個,每個人的所在鄉鎮出三千元轉化費,並派出一名陪教,在保定小白樓裡辦洗腦班,對我們進行迫害。他們不顧我血壓高,心臟不正常,給我施加很大壓力,強迫寫四書。我給他們講法輪大法如何好,他們罰我立站,打我嘴巴,還說把我扔進地下室裡。我說:「你們不用這樣慢慢折魔我,你們要是不怕違法,就把我的腦袋拿下來,拿不了我的腦袋,我是不會轉化的,你們就死了這條心吧!」“五一」前,保定市六一零看我血壓總是那麼高,心髒跳動不正常,我的態度又很堅定。就通知淶水縣六一零、公安局把我接回淶水縣,繼續對我非法關押。

回到拘留所,我的心情很沉重,身體狀況越來越差,好幾次暈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縣公安局怕我死在拘留所,就為我辦理了「暫緩執行」,就是可以放我出去。可是,縣六一零王福才和當時的政法委書記鎖寶貴下令不准放。拘留所長李慶紅對我說:「我們不願關著你,我們冒著多大風險呢?公安局給你辦了「暫緩執行」後,等於我們這沒有你這麼個人了,一旦你有個三長兩短,我們負不起這個責任,上邊這些混蛋們,我們有甚麼辦法!」我瞭解這些情況後,就給淶水縣檢察 院寫了一封控告信,要求檢查督促糾正六一零的違法程序,懲治犯罪行為,呼籲救命。第三天,縣公安局通知拘留所放人。他們找醫生給我測血壓,高壓260,低壓140,強行給我輸液,我不讓輸液,拘留所長說:「不讓輸就捆上。」擔保證我如何如何,我妹說:「我們甚麼也不保證,甚麼 也保證不了,你們對我大姐多次拘留,兩次勞教,多次轉化,把我姐摧殘成這樣了,你們應該向我們保證,我姐的身體必須沒有生命危險。」他們說:「你不保證, 別想把人接走。」第二天上午(十月二十日上午)我去廁所回來,感覺頭部不好,心臟也不好,就像睡覺一樣躺在地上甚麼也不知道了,我也不知躺了多長時間,拘室的人發現我躺在地上就喊大聲,拘留所長讓人把我抬進屋裡,立即找來醫生,看了我的血壓後說:「血壓雖然不很高,情況比以前嚴重。」他看了看我的眼,腿,又用針灸扎我的人中穴說:「快送醫院吧,這病我治不了了。」拘留所長立即請示六一零,之後通知我妹妹來接我,這時我掙開眼,但感覺左邊身發沉,左臂抬不起來,幾個警察把我拉起來,由我妹夫把我接走,結束了這段被非法折磨的生活。

中共惡黨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僅對我的身心造成巨大傷害,也給我的兒子(劉漢政)和我原來的丈夫劉君造成了很大傷害,每次我被抓走,他們父子倆就在家不斷的哭,我兒子告訴我說:「媽!你每次被抓走後我爸就哭。他一邊哭一邊說:「秀鳳啊!我對不起你呀!我保護不了你呀!你怎麼就不聽我的活呀!說個不煉,不就得了嗎?他們把你打成甚麼樣,我也管不了哇!」二零零二年在黨校我和劉君簽了離婚協議書後的當天晚上,我兒子劉漢政突然高燒到40多度不退,我想,這是他極度痛苦的表現,他將永遠不能和自己親愛的媽媽見面,或相處了。對於他來說,就是天塌了,因為,他不知道我是死是活,就算我活著不知何年才能出來,就算出來也不可能在一起生活了。那天晚上,他們父子倆一夜痛哭,劉君結婚的頭天晚上依然痛哭:「秀鳳啊!我實在管不了你了,你今後怎麼辦呢!誰管你呀……」兒子劉漢政心靈受到了強烈的打擊,學習成績日趨下降,身心極度痛苦,像傻子一樣。儘管他現在的媽,對他也好,但無法取代我在他心目中的位置。每看 到警車,就害怕,永遠也抹不掉他心中傷痕,心中的陰影。他初中沒上完,就綴學了。今年未滿18週歲,到哪裏上班,都因未成年人而被拒絕。

特別是當劉君又與一個帶著男孩子的女人結婚後,在他心靈中,來了一次沉重的打擊。在惡黨的迫害下,他屈服了,一個好好的家庭被中共惡黨拆散了。 目前我的身體被迫害的不能從事正常生產勞動,只能幹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來維持生活,主要靠我妹妹他們幫助我,我連一間居住的房屋都沒有,永陽鎮政府拖欠我 兩千多元的工資也不給,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費,縣六一零不批准,說是不轉化不給辦理最低生活保障費。現在,我就是一個四處流浪的人。

從拘留所出來,我繼續向淶水縣檢察院控告縣六一零王福才我的犯罪行為,要求檢察院對他提起公訴,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

總結淶水縣委政府,六一零、公安局對我的迫害,主要如下:

一、非法剝奪我對「真善忍」的信仰和維持我身體健康以給我生命延續的法輪功功法的自由。

二、淶水縣委、政府、六一零、公安局無視道德、無視國法、無視我的生命和身體狀況,多次對我迫害,兩次被非法勞教。被退回後,拒不釋放,公安局為我辦理了「暫緩執行」還是不放,血壓高達:高壓260,低壓140還是不放,明知繼續非法關押違法、明知有生命危險,繼續關押有罪,還在錯上加錯,罪上加罪,六一零的行為不亞於故意致人於死,導致的後果是嚴重的。

三、為了達到他們對我轉化的目地指示授意劉君,對我使用暴力和其它方面的身心虐待,企圖將我致殘、至死。

四、逼迫劉君與我離婚,干涉婚姻自由。

五、開除工作(沒有文字開除決定,只用嘴一說)拖欠工資,不准辦理最低生活保障費(我本人沒有積蓄,也沒有其它生活來源,不能從事正常的生產勞動)斷絕了我的生活來源。

六、迫害本人株連親人,縣委、政府、六一零、公安局不僅對我迫害慘重,對我原來的丈夫劉君和我兒子的身心迫害也非常嚴重,劉君與我離婚是被逼的,迫不得已的,再次結婚心也是很苦的,生活負擔也很大,幾年時間,他突然的蒼老了許多,為了保住他的工作,維持正常的生活,為了養活我們的兒子,他不得已走了這條路,我兒子劉漢政自從我們離婚後身心受到嚴重撞傷,身心狀況很不好,學習成績日趨下降,變得呆傻,一看見警車就恐懼,他雖然與劉君一起生活,但他心裡總是欠缺半個天,

七、縣委政府、六一零、公安局在對我的迫害中嚴重違反法律程序,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對我七次強化洗腦,三次拘留,兩次勞教(第一次一年,第二次三年),七次搜查,除第一次有勞教書外其它任何一次程序都沒有正當文律文書,第一次釋放我沒有釋放證,拘留沒有拘留證,沒有釋放證,搜查沒有搜查證,這幾年六一零、公安局抄走了我不少的大法書和經文。

八、縣委、政府、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主要負責人:韓雅生、李老鐵、孫金伯、孫桂傑、鎖寶貴、張海立、王副才,公安局長(前任: 譚書平 )現任局長彭洪志應對我們全家三口的精神、身心、經濟上的迫害承擔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

劉秀鳳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

王曉利,女,一九四七年二月十日出身,北京市電子動力公司退休職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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