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研究生在港行賄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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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12月14日報導)一名由湖北來港的廿五歲城大女研究生,承認向教授提供一萬元賄款,收買考試答案,被判監六個月。

被告陳靜,向城大副教授提供一萬元賄款,以取得數學考試的試題和答案,被廉政公署拘控。她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唐文下令將其一萬元賄款充公。

案情透露,今年九月,被告由湖北省武漢市來港,其後入讀城大數學系的一個課程。該課程的期終考試訂於十二月十六日舉行,當日,數學系的一名副教授在郵箱發現一個信封,內有一萬元現金。同日稍後,他收到被告的匿名電郵,承認是寄件人。該名副教授在數學系系主任陪同下到廉署報案,並將一萬元賄款交給廉署。

在廉署人員指示下,該名副教授相約被告於咖啡店見面,讓她查看有關試題及答案,並提供答題簿。被告昨日大約於中午十二時抵達咖啡店,當被告將答案抄在答題簿時,隨即被廉署人員拘捕。

裁判官宣判時稱,鑑於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嚴重,故須判處她即時入獄。被告對本港的反貪污法例不熟識,並不是觸犯有關罪行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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