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中國:遊街示眾 違法的「中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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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9日訊】(BBC中文網中國事務特約撰稿人江迅)有一位英國記者疑惑地說:你們中國人真行,似乎永遠有道理,當你們想證明自己崛起而強大時,就拿出北京、上海這樣的大都市作例子;當你們想證明自己還是發展中國家時,就說還有廣大農民,特別是中西部農民,沒有解決溫飽。

所謂「中國特色」

中國人確實有這樣的德性。中國人手中配備著兩把萬能鑰匙,即”國際接軌”和”中國特色”。

這兩個”四個字”是中國人最熟悉,也是最時髦的新詞了。略作梳理,不難發現,與國際接軌的往往是硬件部份,涉及到軟件的部份,卻容易保持中國特色。

前些日子,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警方為嚴厲打擊黃業,將100多名涉嫌賣淫、嫖娼的違法犯罪的性工作者(媒體報導時稱”站街招嫖女”、”流鶯”、”皮條客”、”媽咪”)和嫖客(包括10名香港人)在三沙(上沙、下沙、沙嘴)作公開處理。

所謂”公開處理”就是遊街示眾,疑犯全部身著黃衣,面戴口罩,臉部幾乎全被遮住而僅露出雙眼,現場有上千人圍觀,不時向起掌聲。如此遊街示眾,引起社會公眾廣泛爭議。

爭議

上海普若律師事務所律師姚建國不滿此舉,在天涯論壇發帖《就深圳警方將妓女嫖客遊街示眾事件給全國人大的一封公開信》。

12月3日,姚建國已將這封公開信,以掛號信方式寄給全國人大。一名當事人家屬已明確表示要控告深圳警方。

12月11日,深圳福田區公安分局一名政委公開響應社會上的指責:”對涉黃違法犯罪活動採取公開處理的形式,出發點是好的,效果也是不錯的”,”採取這種方式,是中國特色,合情合理合法,對震懾違法犯罪,教育廣大民眾,消除地區影響有一定作用”。

好一個”中國特色”。在專制社會,官府對死囚動輒”斬梟示”,對不斬首的遊街示眾更是家常便飯。示眾是一種”恥辱刑”,在明代,常常把犯人從監獄中押解出來帶枷示眾。文化革命期間,造反派把”牛鬼蛇神”拉上街游鬥,將示眾文化發揚到了極致。

違法之舉

這樣的作法,與現行法律法規並不相符。《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執行死刑不應示眾。上世紀八十年代公安部就強調對犯罪嫌疑人不能遊街示眾,不能掛牌。

1996年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第212條增加規定”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式執行”,”執行死刑應當公佈,不應示眾”。連死囚都不能示眾,何況對一般僅僅涉嫌輕微犯罪或違法者,就更不能以”公開處理”方式示眾了。

被終審判決有罪的人,畢竟還有未被剝奪的那份人身權、名譽權等權利。何況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有法律程序上的最後定論。即使違法犯罪,法律上也沒有剝奪他們的人格尊嚴。

如此”掃黃”會令市民百姓誤以為”遊街示眾”是在執法,讓原本就存在誤區的人們覺得這樣做順理成章。那麼,抓到小偷也可以侮辱毆打了,捉姦在床也允許對第三者當眾羞辱了?

警方說,這是”中國特色”,拿”中國特色”說事,近些年來常見。一個國家擁有特色是必須的,但不能容忍以”中國特色”為借口,掩蓋自己的問題,把”中國特色”當成醜聞的遮羞布。

很多方面,中國人晚一點與”國際接軌”,關係不大,但除去所謂的”中國特色”,壓縮一些部門拿”中國特色”說事兒的空間,卻是當務之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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