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二十日電)中國銀行(香港)三名前僱員因為利用職權換取特別號碼的鈔票,再轉售圖利,今天被香港法院判罪,其中一人入獄兩年半,另外兩人接受社會服務令。
香港東區法院法官判刑時指出,案件涉及違反誠信,但考慮到受害方中銀香港並無金錢損失,加上第二、第三被告已被收押四個星期,因此只各判他們一百五十及一百八十個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至於首被告,因為是主謀,必須判處入獄。
根據案情,去年六月及十月,在中銀香港擔任文員的首被告賄賂兩名同事,要求他們代為以普通鈔票換取銀行保險庫中擁有特別號碼的鈔票,結果成功換取了價值港幣十四萬的特別號碼鈔票。
據稱,這些鈔票的號碼包括「888888」及「111111」等,在錢幣收集市場很受歡迎。
廉政公署後來接獲中銀香港舉報,介入調查。
錢幣收藏家指出,相連號碼的紙幣價值可以炒作至數十倍至百倍以上,這要看紙幣的年份及罕有度。
據說,相連號碼的鈔票一般被發鈔銀行扣起,用作慈善拍賣,然後將收益撥給慈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