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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酌酒駕肇事照罰 少說九千不可不慎 

2006-02-13 14:2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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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3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記者梁國榮報導)雖然只有喝一點酒,一但肇事也有可能依照違反公共危險的刑事罪嫌移送法辦。警方指出,雖然酒測值零0.25是標準門檻,但發生車禍,只要符合警方判定標準,仍可依酒駕肇事移送法辦。

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副隊長劉金元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規定,酒測超過零點二五以上,即超過標準值,將可處九千以上不等罰鍰,無肇事零點五五以上則需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但酒後肇事,即使沒有超過酒測值標準零點二五,依規定仍可以標準判定,移送法辦

劉金元指出,雖然未達酒測標準,不需開單舉發,但違反公共危險的刑事部分,仍然需依規定辦理,因此劉金元再次呼籲駕駛人,千萬不要酒後駕車,一但肇事,喝一點也有可能違反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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