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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高公局應放棄上訴 重新規劃合理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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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五日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撤銷遠通電子收費公司在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BOT案的最優申請人資格,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要求政府懸崖勒馬放棄上訴,先停止一切ETC作為,重新規劃合理的ETC。

消基會副董事長程仁宏表示,辦理ETC案的官商雙方自始至終只考慮如何保全商業利益,置用路人使用高速公路的便利性於不顧,才會招致各界大家撻伐。由於ETC 攸關民眾公共利益,行政法院的判決已經給政府下台階,敗訴的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該放棄上訴,讓紛爭即時停止,重新規劃合理的ETC。

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批評,高公局昨天得知判決後,竟然對於是否繼續銷售車上機 (OBU)不做決定,要民眾自行評估,這是不負責任的作法。現在已申購車上機約七萬台,損害應該還在可以負擔的範圍內,如果高公局沒有積極作為,讓損失繼續擴大,消基會不排除控告高公局。

程仁宏呼籲高公局知錯能改,維護消費者權益,停止繼續銷售車上機;對於已經. 購買車上機的民眾,應該要求遠通電收接受全額退費,尚未全數退貨前,由於使用電子收費的比率低,高公局應該縮減一個車道,降低對人工收費車輛的影響。

程仁宏也呼籲尚未裝機的消費者,暫時不要安裝,因為未來ETC可能要重新招標,營運模式和車上機的規格現在都不能確定,為避免浪費時間與金錢,此時千萬不要當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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