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買兇殺夫 苗栗女保險員判15年 情夫無期徒刑

人氣: 33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政宜/苗栗報導〕苗栗縣從事保險業的韓春美與丈夫相處不睦,與情夫朱華章合謀買兇殺害親夫,苗栗地院昨天下午宣判,朱被判無期徒刑、韓女有期徒刑15年,殺手葉建廷、張志華、吳峻億、鍾詠菘分處12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韓春美於民國91年間因招攬保險而認識朱華章,之後發生性關係;韓女因與丈夫施健益常發生爭執,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期間她為丈夫陸續投保意外險,其中一筆500萬元受益人為韓女。

93年韓女商議由朱某找人「做掉」丈夫,言明事成後將把500萬元保險金的300萬元給朱作為報酬。

朱找來葉建廷、張志華、吳峻億3人,談妥「處理」好每人可分70萬元保險金,後來朱的外甥鍾詠菘要求加入,酬金降為每人60萬元。

同年7月10日清晨5點50分許,4人分乘兩部機車、戴全罩式安全帽、口罩、持鋁棒,前往施某上班必經的路旁,由鍾某先持鋁棒敲擊施,另3人隨即擁上追打,施不支趴倒路旁稻田,吸入污水窒息死亡。

判決書說,韓女買兇殺夫,本應重判,但她案發前確曾遭丈夫暴力相向,有保護令為證,因此判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朱某惡性重大,毫無悔意,但沒有前科,故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彭澄樹未參與殺人任務,詐欺部份處有期徒刑4年。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