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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港務局管有宿舍 需於年底前完成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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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卞金峰基隆市十五日電)基隆港務局於民國五十五年至七十二年間為安定及照顧同仁生活,曾興建為數不少之眷舍,包括東暖新村、惠明新村、一德新村、高遠新村、港平新村及港安新村等計五百多戶,另外再加上蘇澳港與港警宿舍,總戶數八百三十四戶,目前尚有三百七十三戶待收回。

依「國有宿舍及眷舍房地加強處理方案」及「中央 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要點」之規定,眷舍於65 年8月9日前興建,位於都市計畫區,已達法定建蔽率, 並有三層樓以上建築物分層居住(權狀各別分立)者, 且為合法現住人,產權需屬退休人員機關所有,得報准 「已建讓售」後,依國有財產局評訂之價格,讓售予合 法現住人。

但因港務局所管有之前述眷舍,除高遠新村、港平新村(港安新村已全部收回),以及港警宿舍外,餘皆為二層以下眷舍。而高遠新村及港平新村雖為四層樓建物,但由於係分別於70年及72年所興建,故均不符合讓售之規定,必須於95年12月31日前繳回,逾期不繳回者,除不發給搬遷補助費外(每戶依其面積大小而定,自12萬元至24萬元不等),另將依法訴追,強制執行收回,並追索不合規定期間之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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