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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決定BOT 何煖軒梁樾都指林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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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ETC採BOT辦理誰決定的?兩任高公局長何煖軒、梁樾昨日證實,BOT是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所做決定,梁樾並指控林陵三秘書宋乃午「運作」ETC備標期。

林陵三昨聯繫不上,宋乃午則透過律師表示,不懂梁樾所說的運作是什麼意思,他自認並未做出超出職權的事情;至於備標期是否因他改變,他相信司法會認定。

林陵3月初接受檢調約談,表示對ETC決策完全是高公局主導;交通部次長何煖軒調出ETC相關公文,證實ETC朝BOT方向辦理,是交通部所做決定。

何煖軒說,九十一年6月14日,立法院刪除中華電信採購ETC預算,中華電信6月廿1日要求高公局解約,高公局6月廿6日函文同意,交通部7月5日同意後,雙方於7月11日簽署終止契約。

何煖軒於當年7月廿5日接掌高鐵局,梁樾接任高公局長。8月9日,高公局至交通部向林陵三進行ETC專案報告,會中有三點結論,包括聘總顧問辦理BOT規劃、系統不限紅外線或微波等。

何煖軒說,當時,他知道高公局正就ETC可行方向進行評估,但因自己將轉任高鐵局長,並未瞭解內容;梁樾則表示,ETC朝BOT方向辦理,確實是在8月9日的會議定案。

至於在BOT決策定案前,究竟誰授意ETC朝BOT方向規劃?何煖軒、梁樾都說不知道誰下的指令,當年8月2日曾先聽取簡報的政務次長蔡堆,昨日也說對當初會議內容,已經「沒有印象」。

梁樾並指控ETC招標過程,宋乃午曾經「運作」,他說,宋乃午私下邀集高公局人員開會,授意將ETC備標期訂為一個月。由於中華電信試辦採用紅外線系統,備標期短,對紅外線業者就相對有利,之後因招標文件公告閱覽期間,微波業者反彈,才改為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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