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兩平法實施成效有限 專家盼整合相關法律

人氣: 3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八日電)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指出,兩性工作平等法旨在保障兩性工作平等,但對於婦女育嬰等權益並無相關的配套措施,以致於兩平法無法發揮效用。律師王如玄認為,兩平法的相關法律應予整合,中央也應加強行政監督與勞動檢查,保障婦女權益。

勞工局今天舉辦「兩性平等法實施四週年回顧省思與未來展望」研討會,勞工局科長黃文鐘、台北市產業工會總幹事周佳君、台北市商業會副總幹事李培生、台北市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委員、律師王如玄與會。

一位懷孕期間遭公司非法解僱的林小姐也現身說法,運用「兩性工作平等法」向勞工局的「兩性平等委員會」提出申訴,爭取自身權益。她也訴請雇主非法解雇的損害賠償訴訟,於一審獲得勝訴,案件目前在二審法院審理中。

黃文鐘表示,台北市自民國九十一年七月成立兩性平等委員會,處理性別歧視狀況,至今年一月,累計受理性別歧視案件九十八件,評議申訴案件八十三件,內容為懷孕歧視、職場性騷擾、招募歧視案件,及育嬰留職停薪案件,其中又以懷孕歧視案件為最常見的性別歧視。

黃文鐘認為,兩性工作平等法主要在保障兩性工作平等,其中針對婦女就業給予特別保障,例如生理假、育嬰留職停薪、設置哺集乳室及提供哺集乳時間等,但未定罰則或獎勵措施,以致於勞工想依法令申請、雇主卻不接受,立法美意無法落實。

周佳君說,許多女性勞動者不敢使用「育嬰假」,深怕銷假後工作不保;此外,女性請「生理假」,雇主卻以「病假」視之。要落實兩平政策,企業主仍有待改進。

李培生表示,企業對於兩平政策的推動相當支持,也願意配合,提供女性員工良好的工作環境。

律師王如玄說,兩平政策旨在保障婦女獨立性。她舉例行政院婦女權益基金會日前公佈的統計數字,去年台灣女性的勞動參與率低於日韓,女性婚後離職率上升,是值得社會省思的問題。

王如玄認為,兩平法中有關就業歧視部分的裁罰金額應提高,兩平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也應整合。

她說,她擔任桃園縣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卻沒有參與過相關申訴案件,因此,中央政府可加強行政監督,督促地方政府提報,或加強勞動檢查,並配合教育宣導,讓婦女權益可以真正獲得保障。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