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328)庇護者和庇護綠卡持有者回受迫害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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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三百二十八﹕我先生和我都是庇護身份﹐我是I-730受益人。我想知道得到綠卡後﹐可不可以回中國探親﹖
(1) 如果我們回中國探親﹐持庇護綠卡從美國出境和返回入境時﹐是否會到麻煩﹖如果是﹐會遇到什麼樣的麻煩﹖
(2) 持庇護綠卡入境中國和從中國出境返美時﹐是否會遇到麻煩﹖如果是﹐會遇到什麼樣的麻煩﹖
(3) 據你所知﹐持庇護綠卡回中國是否有先例﹖情況如何﹖

解答﹕當庇護申請批准後﹐申請人的身份就應該是受庇護者身份﹐家屬是派生受庇護者身份﹐原則上是不應該回中國的﹐道理顯然易見﹐如果能在中國自由出入﹐就說明沒有受迫害的恐懼心理。但法律並不排除例外﹐如果家里有急事﹐不得不回去﹐而且對行程做了周密的安排﹐回去後辦完事立刻回到美國﹐那麼對受庇護者都不會受到影響﹐派生受庇護者就更不會有被剝奪身份的危險(但這不等於派生受庇護者就可以自由進出。)

今後拿到綠卡後﹐原則上就不會受限制了。但也不完全是這樣﹐也要看目前的情況而定。比如﹐迫害是否繼續﹐是否同樣殘酷或更加殘酷﹐回去逗留時間的長短等。比如一個法輪功學員由庇護獲得綠卡﹐就不應該回中國﹐因為迫害正在進行中﹐且有愈加嚴重之勢。那麼回去之後﹐在重新入美的時候﹐就有可能受到盤問﹐就有可能重審此案﹐綠卡被剝奪。絕大部份的拿庇護綠卡出入境不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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