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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案 工程會:擬由財團法人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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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二日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今天表示,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研議設立專責執行機構,以財團法人機構模式負責集中辦理招商,不再由政府負責;檢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納入興建營運查核機制、強制履約爭議調解機制、專業甄審機制等。

行政院上午召開「台灣經濟永續成長會議」會前說明,會議主題為公共建設及民間參與議題,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胡勝正、工程會主委吳澤成主持。

有關BOT案制度面改革,吳澤成說,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計畫,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的法令主管機關改為財政部;未來招商業務,研議成立專責執行機構,負責集中辦理招商,以累積經驗,避免錯誤重複發生。

吳澤成說,目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有三個法源分別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獎參條例)、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未來考慮三法合一,否則很多縣市政府首長搞不清楚。

他說,未來將研議廢止不合時宜的獎參條例,與刪除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關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廠商甄選程序的適用規定。

吳澤成表示,未來將檢討修正促參法,納入興建營運查核機制、強制履約爭議調解機制、專業甄審機制等;研議獨佔型民間參與個案及補貼使用者付費的個案立法。

為避免招標過程出現圍標與綁標情況,吳澤成說,政府採購將採強制電子投標,增加公開閱覽時間;建立採購評選委員會的公正化與專業化機制;修改政府採購法,強制機關不得拒絕申訴審議委員會的決定等,這些議題將在經續會討論,凝聚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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