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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具依法航行中國 橘營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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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十八日電)行政院盼兩岸條例直航條款修正案能明定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得「依法」航行至大陸地區,但親民黨政策研究中心今天表示,依法是依何法,是否還要另立新法?何況台灣運輸工具往返兩岸,本就應依法辦理,「依法」兩字形同贅文,應予刪除。

親民黨所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八條修正案原文為: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得航行至大陸地區。其管理辦法,交通部應於本條文修正通過後三個月內會同有關機關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

但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昨天下午與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呂學樟溝通,盼修改為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得「依法」航行至大陸地區。

親民黨政策研究中心研議後,下午擬具說明函回復行政院指出,依法是依據哪項法律,或者應否另立新法?種種疑慮行政院未充分說明,且台灣運輸工具往返兩岸間,本就應遵照相關法律辦理,列出「依法」兩字實屬法律贅字,應予刪除。

呂學樟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親民黨雖堅持刪除「依法」兩字,但也有釋出善意,同意行政院所期盼,直航管理辦法延長為修法後六個月內核定實施。

他說,先前兩岸條例大翻修時,行政院曾允諾十八個月內擬具直航管理辦法,如今三年過去了,一點下文都沒有,有必要繼續給行政部門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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