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全國人大及常務委員會的一封公開信

王子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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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名普通公民,本人現就三件關涉整個社會和國家的重大事項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個人建議和呼籲,特寫就此公開信。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並且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相應的決議。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的時候,一切有關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都有義務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根據這一憲法條款,本人現正式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鄭重提出自己的個人建議和呼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該緊急組織特別調查委員會,對以下三個特定問題進行全面調查:法輪功被迫害真相;中國共產黨的邪教真實面目;江澤民誹謗和迫害法輪功及賣國罪行真相。

一、調查法輪功被迫害真相

法輪功倡導「真善忍」,是教人向善的正道正法,對於健康人民的身體,提升人民的道德水準具有十分明顯的效果;無疑,社會民眾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是在憲法和法律保護範圍之內的正當合法精神信仰。

然而,自1999年7月20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的最高統治者江澤民和執政政黨中國共產黨卻相互勾結,以造謠誹謗,栽贓陷害的方式污蔑「法輪功是『邪教』」,煽動整個社會對法輪功的極端仇恨心理,再次施展「文化大革命」的政治鎮壓運動手法,盜用「國家」和「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進行了殘酷血腥的長期迫害。

這首先完全非法剝奪了法輪功學員合法的信仰自由權利,同時隱性非法剝奪了全國人民對法輪功「真善忍」的合法信仰自由權利。更為可怕的是,在十年「文革」浩劫徹底破壞了中華民族文化的根本之後,江澤民和中國共產黨對倡導「真善忍」的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已經和還在繼續破壞著整個中華民族的道德根基。

江澤民和中國共產黨對法輪功的這種迫害是完全違背中國憲法和法律的。在整個過程中,無論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是被株連迫害政策牽扯到的其他社會民眾,都遭受了嚴重的精神,身體,經濟財產和生命安全的傷害。同時,正是由於全社會被強迫性的捲入到了對法輪功的迫害過程之中,由此嚴重損害了整個社會的正常健康運行和發展,使整個社會在日常生活,道德,法律,文化,教育,經濟和政治等等各個方面急速畸形化。

為了維持它們發起和推行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江澤民和中國共產黨非法挪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等等社會資源,用於封鎖整場迫害真實情況的真相揭露和真相傳播,此種信息封鎖的嚴厲性,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雖然如此,通過極為艱難的方式從各種信息渠道披露出來的迫害真相仍然如此觸目驚心,達到了駭人聽聞的地步。

尤其是海外最大的華人新聞媒體大紀元在2006年3月9日首先報導的關於中國共產黨建造納粹式軍事化集中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活體摘取器官,將活人投入焚屍爐加以焚燒謀害的迫害真相,更是讓人們感到這場迫害已經邪惡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讓一切善良的人們無不目瞪口呆。

鑒於中國共產黨在歷史上造假和封鎖消息的獨一無二的罪惡表演伎倆,人們有理由相信,這一切已經被揭露出來的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完全有可能只是整個迫害真相中的冰山一角,更多,更為慘絕人寰的迫害真相被掩蓋著,被封鎖著,真相證據更是在被大量、急速的銷毀著。

為了使法輪功被迫害的整個真相大白於天下,儘快在中國大陸徹底制止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海外正義力量成立了「調查迫害真相委員會」,要求公開進入中國大陸進行獨立的迫害真相調查。但是,由於江澤民流氓政治集團和中國共產黨的非法阻擋,海外的「調查迫害真相委員會」至今無法順利進入中國大陸開展實質的迫害真相調查。

有鑒於以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必要,有責任,有義務完全接受和響應本人的建議和呼籲:立刻組建獨立於江澤民流氓政治集團和中國共產黨之外,由獨立第三方組成的「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與海外的「調查迫害真相委員會」密切合作,對法輪功被迫害真相進行公開透明,公正獨立的調查。

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能及時組建符合標準的調查委員會,則會嚴重損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自身的社會合法地位和歷史合法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自負一切社會和歷史嚴重後果。

二、調查中國共產黨的邪教真實面目

從歷史事實來看,中國共產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政黨,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序言中「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並沒有對中國共產黨的本質屬性做出任何明確描述和概括。因此,對中國共產黨的合法性和非法性,或者說是正義性和邪惡性的這種根本屬性的準確判斷完全無法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來順利有效的進行。

2004年11月,大紀元發表特別系列社論《九評共產黨》,從九個角度全面、深刻、真實、準確的揭露出中國共產黨的本質屬性,歷史行為和現實狀態的素描寫實般真相,對於中國共產黨的合法性與非法性,正義性與邪惡性的判斷問題,九評定乾坤,給出了舉世公認的,精確的,最終的蓋棺式定論——中國共產黨是真正的邪教。

如果中國共產黨是真正的邪教,那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必須立刻召開臨時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別會議,專門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廢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關於「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的一切「規定」,同時徹底剝奪中國共產黨目前的中國人民共和國執政黨地位。

如果中國共產黨是真正的邪教,鑒於中國共產黨邪教的嚴重社會危害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就必須通過專門立法來保證全國人民能充分,深刻的認識到中國共產黨邪教的歷史性大罪行和現實的社會危害性,同時以法律方式強制解散解體中國共產黨邪教,以立法形式設定時限,規定全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主動聲明徹底脫離中國共產黨邪教的一切非法組織。

也就是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必須通過立法推動《九評共產黨》在全國範圍內公開、順暢、廣泛、深入社會各個行業和領域的大規模傳播,督促全國所有被誘騙而曾經加入過中國共產黨邪教非法組織的社會民眾儘快發表嚴正的「退黨」聲明,退出中國共產黨邪教的一切非法組織。

如果中國共產黨是真正的邪教,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關於預防和打擊邪教的相關法律法規,必須對曾經利用中國共產黨邪教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正常實施的一切犯罪人員的犯罪行為進行嚴正的法律追究。尤其是對司法和執法領域的此類犯罪人員,他們知法犯法,應該從重從嚴進行法律懲治。

雖然,《九評共產黨》中的「【九評之八】評中國共產黨的邪教本質」已經精妙論證了中共共產黨的邪教本質問題,但是,現在涉及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依法剝奪中國共產黨邪教的非法執政地位,依法褫奪中國共產黨邪教對中國人民的「領導」大權,同時涉及到依法解體解散中國共產黨邪教和大規模追究利用中國共產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的犯罪人員罪行,事關重大,因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完全有必要首先成立專門的調查委員會對中國共產黨的邪教真實面目進行全面的社會調查,以歷史的,現實的社會真人真事,真言真語,真思真念等證據材料來嚴格驗證《九評共產黨》中關於中國共產黨是真正的邪教的歷史論斷。

由此,能以詳盡的社會證明材料充分說明召開臨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以徹底解決中國共產黨是真正的邪教這一重大問題的極端必要性。

有鑒於以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必要,有責任,有義務完全接受和響應本人的建議和呼籲:立刻組建獨立於中國共產黨邪教之外,由代表全體中國人民民意的代表人員組成的「中國共產黨邪教真實面目調查委員會」,對中國共產黨的邪教真實面目進行全社會的調查。

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能及時組建符合標準的調查委員會,則會嚴重損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自身的社會合法地位和歷史合法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自負一切社會和歷史嚴重後果。

三、調查江澤民誹謗和迫害法輪功及賣國罪行真相

前面已經有所論及,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是江澤民首先執意發動的。在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伊始,江澤民個人對法輪功進行了多次的公開造謠,污蔑和誹謗攻擊。比如1999年10月25日通過法國的費加羅報公開在全世界人民面前誹謗污蔑「法輪功是『邪教』」,從而同時在海內外掀起了更為殘酷的迫害法輪功的新一輪狂潮。

在後來的持續迫害過程中,對法輪功迫害的每一次強度加碼,迫害升級,都是在江澤民挾持國家權力的個人旨意強制推行下出現的。比如「打死算白打,打死算自殺;不問身源,直接火化」謀害密令的下達,正是江澤民親口說出,傳達到社會基層,從而造成大量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人命天案。

在江澤民下台過程中和下台之後,江澤民又一手安排了緊跟自己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流氓政治集團的高級內部成員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權力機關,江澤民再通過這些安插的流氓政治代理工具操控和維持對法輪功的整場迫害,竭盡全力阻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新一屆執政當局主動終止對法輪功的一切迫害政策。

而建造集中營,群體滅絕式大規模屠殺法輪功學員,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進行移植盜賣,利用焚屍爐焚化謀害活人,這又是江澤民操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那一部份軍隊在具體執行。在將來完全解除這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的軍隊的武裝,設立特別軍事法庭,對所有參與的軍士將領進行軍事審判的同時,必須同時追究江澤民在此過程中犯下的罪行。

江澤民不僅僅是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大迫害,破壞了中華民族的道德根基,而且,江澤民由於個人的漢奸賣國本性使然,還大肆出賣自古就屬於中國的、被俄羅斯在清朝時代通過不平等條約強佔的大片北方領土。江澤民的賣國罪行嚴重危害了中華民族未來生存空間的自然拓展,使中華民族的未來生存空間被極度壓制,會帶來影響更為深刻,波及範圍更為廣泛的社會問題。

為了徹底制止對法輪功的迫害,清除江澤民誹謗法輪功而散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各個領域的一切思想流毒,必須對江澤民誹謗和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進行調查和公佈,使廣大的中國人民徹底認清這場迫害的邪惡性。為了將來能夠再度收回被俄羅斯兩度通過侵略和欺詐手段強佔的北方領土,必須對江澤民的賣國罪行進行全面的調查,公佈於眾,使全國人民形成徹底否定江澤民賣國罪行的一致信念,儘快採取實際行動,著手向俄羅斯交涉準備收回中國的北方領土。

有鑒於以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必要,有責任,有義務完全接受和響應本人的建議和呼籲:立刻組建獨立於江澤民及江澤民流氓政治集團之外,由代表全體中國人民民意的代表人員組成的「江澤民誹謗和迫害法輪功及賣國罪行真相調查委員會」,對江澤民誹謗和迫害法輪功及賣國罪行真相進行全社會的調查。

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能及時組建符合標準的調查委員會,則會嚴重損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自身的社會合法地位和歷史合法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自負一切社會和歷史嚴重後果。

綜上,本人再次重申自己的建議和呼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該緊急組織特別調查委員會,對以下三個特定問題進行全面調查:法輪功被迫害真相;中國共產黨的邪教真實面目;江澤民誹謗和迫害法輪功及賣國罪行真相。

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自身無法擺脫江澤民,江澤民流氓政治集團和中國共產黨邪教的各種操控和擺佈,無法履行自己的公正立法職責,全國人民將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本身按照法治的原則進行行為矯正和職責糾正。

另:現代社會已經進入信息時代,凡事講究效率,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本公開信公開發表之時起的三日之內對本人的建議和呼籲作出完全的,正面的,及時的應答和回覆!@(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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