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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吸毒犯等候判決時間長 再犯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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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九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今天陪同一名吸毒犯家屬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吸毒犯被警方逮捕後,卻可輕鬆交保,是否需要勒戒及法院判決要等候數月時間,這段空窗期,吸毒犯極易再犯,造成家屬困擾。法務部官員說,將與衛生署合作,改善對吸毒犯處遇,減少再犯率。

向黃偉哲(台南縣)陳情的A小姐說,他的弟弟吸毒造成家人負擔,家人不堪其擾只好報警處理,但警方逮捕後卻輕鬆交保,要經數月的時間等待判決,讓家屬處於時時受威脅的日子。

她說,吸毒犯查獲後應不得交保、直接勒戒,否則吸毒犯沒有矯正毒癮獲釋後,一定會再犯,這樣受害的還是家屬。

法務部矯正司編審許國賢說,法務部統計八十七年到九十四年毒犯的累積再犯率為百分之五十五點七,法務部對毒犯的處遇,第一階段先以約兩個月的觀察勒戒期,這期間主要採取以醫療機構看待病患的立場,如果無效才會再採戒治處分,時間約六個月到一年。

他表示,法務部在新店及台中成立兩個獨立戒治所,也會和衛生署合作,希望減少毒犯的再犯率。

衛生署醫事處簡任視察石美春說,毒癮者出戒治所後的追蹤很重要,希望未來補強社區、復健體系,減少再犯率。

黃偉哲說,毒犯除造成家屬困擾之外,在外更造成治安問題,家屬大多希望家中吸毒成員儘速入獄、戒治矯正,現在吸毒犯可馬上交保,檢驗機關需要花上約兩個月的時間才能判定是否需要勒戒,之後等待法院判決更要七、八個月之久,這些時程中已對其家人和社會產生無比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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