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愛新:「冷血」執法何時休?

劉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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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0日訊】「我的六旬老母乘坐火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只因28只空塑料瓶,被鐵道部的『特派員』扣人,並交給地方公安局處以五天拘留。」這就是近日在網上廣為流傳的「泣血追問」:

「因為給三歲小孩治病,全家陷入極度貧困。我的六旬老母在近20小時旅途中,一路上把同桌的、別人贈與的、還有自己的共計28個空瓶子收了起來。誰知,對於我們家人及老母親來說,一場本不該發生的惡夢就這樣開始了……

「老母親因28只空瓶身陷囹圄,我們卻一無所知,沒有任何單位和個人通知我們。我們全家遍打電話尋人無果。28日,百般無奈之下,孩子的父親──一位正在帶領學生們備戰高考而不能照顧自己生病女兒的高三教師,只好請假前往長沙,將免疫力幾乎為零的孩子心驚膽顫地坐五個小時的長途汽車接回老家。回家後不久,醫生擔心的事出現了:孩子高燒、出血、大口大口地噴血。在醫院救治的幾個小時內,她的血色素由9.1克降到3.9克,而白細胞僅僅只有300個/立方毫米。醫生聯繫血站尋找血源,但因孩子血型特殊,沒有血源。我的孩子很快陷入休克。更心急如焚的還有:本應照顧孫女的母親卻無端被拘留飽受精神摧殘與折磨而臥病在床,無人照料……

「我的母親是中專生農民。她60年代畢業於農業專業學校農學專業,當年響應黨的號召回到農村侍弄了40年田地,沒給我們的黨我們的政府提任何要求。為了節約,她候車、乘車20多個小時,隨身帶兩個冷饅頭熬到了目的地。為了節約,她在拘留所的前三天粒米未進。她天真地認為不吃東西可少交伙食費!但最後仍交給拘留所175元伙食費和400元保證金才獲得自由。在受到如此折磨後回家後臥床不起,更別說照顧重病的孫女。」

困窘老母乘車撿28只空瓶就該拘留五天?在火車上撿了區區28個空瓶子,就要被公安局處以五天治安拘留的重罰?這不是天方夜譚。由於孫女罹患白血病,滕自英老人從長沙回臨澧籌錢,因疏忽兩次乘錯火車,為彌補損失,她把同桌和旅客贈與及撿來的空礦泉水瓶收集起來。不料出站後就被所謂的鐵道部「特派員」攔下並送進派出所,隨後就發生了上述一幕。

面對滕自英老人家屬的質問,鐵道部的「特派員」竟還振振有詞地說:「此次行動,是鐵道部統一部署,以各鐵路公安局為單位,統一具體指揮,異地調警,交叉打擊。今年,僅僅在石門縣拘留所就關了50多個因為在火車上拾荒的人,有的只是檢拾了一個瓶子,就拘留了十天,並沒有歧視你老母,希望你不要有什麼不服氣的。」看來,滕自英老人的遭遇絕非個別,比她的遭遇更悲慘的人多的是!

面對老人的苦苦哀求,這位特派員先生最後仍毫不所動:「我們就是不讓你知道,好抓你們。」老人哀求的結果是最後處罰決定──從重處罰,拘留五天!特派員同時忙得無暇及時書面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什麼證據都沒有,就隨便抓人,跟強盜沒有兩樣。這裡哪裡有「以人為本」的影子啊,簡直就是地痞流氓、強盜土匪的行徑和口氣。這分明是一群冷血動物在執法!有人把這些執法者稱為「人渣」、地痞流氓、強盜土匪一點也不過分。這些執法者平時在嘴頭上把三個代表、先進性吹噓的喧囂無比,可是在實際上真正落實了多少呢?

讀了這條新聞,凡是有點血氣的人誰不滿腔憤怒呢?有關部門竟如此刁難一個可憐的老人家,到底有何法律依據呢?鐵道是鐵的冷的,但人心是肉長的是熱的。我們的某些執法者為什麼就不能有一點點人性和良知呢?我們執法最終目的是什麼呢?不就是讓老百姓過的更加好嗎?難道執法的目的就是把為患有白血病的可憐的小女孩籌錢的老人抓起來,還故意不告訴老人就等老人違反一些所謂的「規定」嗎?

這樣的「冷血」執法還有多少呢?前不久,媒體所報道的陝西省潼關縣工商局執法逼死貨車司機的惡性事件就是典型一例。陝西省潼關縣工商局利用本地作為交通窗口的地位,強行對入境的貨車進行攔截,以貨物有質量問題為由進行罰款,數額一般都在萬元以上,而且不出具任何憑證。令人震驚的是,此過程竟已持續一年之久,終因一車主被罰2.7萬元,被迫憤然服毒自殺而被曝光。潼關就這樣成了一道「鬼門關」。

我想,對這些靈魂遊離於現代社會的所謂執法人員,除了處罰、懲辦之外,還應該對他們進行最起碼、最初級、最基本的教育。以前所進行的什麼「保先」教育聲勢是很大,很喧鬧,但實際上效果又有多大呢?對那些不尊重人,連人權都不懂的人,不如先進行一些強制性的、最基本的教育,讓他們先學學怎樣做一個「人」。這些人有沒有黨性我們不管,但是作為公職人員必須具有人性的光輝,具有最基本、最起碼的人道精神和道德情操。否則,只能是獸性發作,危害一方百姓。過去由於受到「左」傾極權專制主義路線的嚴重干擾,人道、人權和人性這些人類普世價值被貼上階級標籤,批倒批臭,深深地埋了起來,成為任何人不許觸動的禁區,直到近幾年才漸漸地翻起身。現在看來,必須給他們補上關於人性的、人權的和人道主義的思想教育課了。

首先,要對他們進行人性的教育。人是什麼?人與動物有何區別?人需要不需要良知?這些道理,即使沒有文化的人也能體味得到。但是,恰恰有那麼一些手裡有權的人,對此似乎沒有一點領悟。他們連一個為自己的孫女醫治白血病的可憐老人都不放過,他們身上哪有一點人性的光輝呢?即便「內部通知」合法,對滕自英老人的區區小錯,竟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較重的」一項進行處罰,也足以證明他們絲毫沒有人性意識。如果這些人缺乏最起碼的人性,又怎麼能讓他們掌握公權、上街執法呢?問題是這些人又是如何控制了公權的,而老百姓連一點選擇的餘地都沒有,結果只有遭遇被任意宰割的份。

其次,要對他們進行人權的教育。現在黨和政府倡導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這其中就包含了尊重人權、保護人權。中共總書記胡錦濤也提出了「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繫」,體現出了一種人權理念。國家保障和尊重人權也被鄭重地寫入了憲法。這一切似乎昭示著中共執政集團正在積極向保障人權的方向推進。而那些隨便抓人的特派員,那些逼死人命的工商幹部,那些打人的城管人員,卻連半點人權意識都沒有,更和這一方向背道而馳,說得過去嗎?!對他們就應該像給孩子啟蒙那樣講一次人權,灌輸一些基本的人權理念與常識。

再次,要對他們進行人道主義的教育。執法者只能在法定的範圍內執法,絕不可以野蠻動粗。因為,法律不允許這樣做,社會公德也不允許這樣做。如果有人膽敢觸犯天條,等待他的就將是法律的懲罰。當一個平民家庭處於水深火熱之中時,「特派員」先生可否有一點點人性化呢?一位合法的旅客,毫不知情地在行李中帶的28個「危險」的空瓶出站,這種行為就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需要拘留五日進行懲處嗎?地方公安在拘留以後所收那400元的所謂「保證金」,究竟是要保證什麼?難道就是保證老百姓以後不再拾荒嗎?

教育是一個方面,不過似乎也太一廂情願了。另一方面還必須建立起控制公權力和輿論監督的機制,促進陽光執法、文明執法和人性化執法,讓冷血執法、野蠻執法、流氓執法又如過街老鼠無地容身。據攔住滕自英老人的男子稱,根據鐵道部「內部通知」,從3月1日起,火車上不准撿廢品,違者將處以治安拘留。但是,「內部通知」就可以任意踐踏公眾的知情權嗎?至於鐵道部為什麼要出台「火車上不准撿廢品」之類的規定,我相信他們肯定找得出一千條振振有詞的理由,那我就更不明白了:既然理由這麼「充分」,為什麼就不敢光明正大地公佈,而要偷偷摸摸地發「內部通知」呢?看來還是有見不得人的東西。當「內部通知」竟成了野蠻執法的憑證,老百姓豈非防不慎防、動輒得咎?說得嚴重些,這簡直是挖個陷阱等公民往下跳!這種立法不是為了便民,而是赤裸裸的殘民、害民!以滕自英老人的遭遇為例,先不論該規定是否合理合法,如果鐵道部門事先進行過公示,舉行過聽證,滕自英老人的知情權得到尊重,那麼樸實的老人也許就不會觸犯「法網」(儘管這是一部惡法)。

在現代法治社會,權力的存在和運行僅得以維護和保障公益為界限已成為常識。而在中國強權卻是到處肆意橫行毫無邊界,部門自我授權、自我擴權的衝動無法得到遏制。還有多少衙門諸如「內部通知」之類的惡法還沒有被拿出來曬曬陽光呢?如果對這些部門惡法惡規不予以違憲審查和定期清除,我們就很難獲得安全感,很難消除強權對我們的權利和自由所帶來的威脅,說不定哪一天我們稍有不慎也會掉進劊子手們在背地裡事先挖好的陷阱,成為這個和平時代各種堂皇借口下的殉道者和受難者。

從20世紀的歷史來看,馬克思主義在傳入東方後,其經典思想中的人道主義精神和尊重人的基本權利的因素被掃蕩一空,並和失控的東方專制主義結合產生了斯大林和毛澤東模式的極權主義。這個歷史教訓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深思和警醒。因此,在人道主義的旗幟還沒有完全樹立起來之前,在公權力沒有得到有效控制和監督之前,我們絕不能奢望那些「冷血動物」們的野蠻執法會自然地停頓下來,我們也不知道還有多少「冷血」執法繼續橫行世間禍害人民!

(2006年6月9日)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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