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網絡自由法案向前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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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田清編譯) 一個反對鎮壓人民的政權濫用網路打擊民主人士與宗教信仰者的法案,6月23日跨過了第一個重要門檻。眾議院監督人權的國際政策小組一致通過了這個提案。

這個法案是由新澤西州共和黨員,也是非洲、全球人權與國際運作小組主席的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所發起。「全球線上自由法案」(Global Online Freedom Act (HR 4780) )禁止美國網路公司與像中共這樣的政權合作,利用網絡壓制人民、限制人權與民主資訊。

史密斯是在二月中旬,在微軟、古狗、雅虎和思科等美國主要網路公司的聽證會前推出了這個法案。這些公司在聽證會上作證,承認他們配合審查並(或)提供網路用戶的個人身分資訊給與他們作生意的政權。

史密斯指出,像中國記者師濤這類例子中,政府使用這些資訊迫害與監禁親民主人士。師濤因為天安門週年資訊電子郵件而被處以1 0年刑期。史密斯表示,有大約49名網路異議人士與32名記者被中共監禁。

史密斯點名中共的「金盾工程」計劃,該計劃用來審查網路,防止中國民眾取得正確中立資訊,他也列出其他封鎖人權資訊的國家。

很不幸地,極權國家包括白俄羅斯、古巴、衣索比亞、伊朗、寮國、北韓、突尼西亞、越南與中國,這些國家都攔截、限制、並監控網路資訊的自由流通。

為了打擊這種濫權,史密斯的全球線上自由法案包括:

*除了合法的執法目的之外,禁止美國企業對網路管制國家的官員揭露用戶個人資訊。

*保護個人權利,因為資訊被曝光而受到侵害的個人可以在美國地區法院提出訴訟。

*禁止美國網路服務商攔截或移除美國政府或受美國政府支持網站的線上內容。

*授權5000萬美元在國務院內成立一個新部門,負責開發並執行打擊極權國家控制網路的全球性策略。

*要求這個全球網路自由部門監督被過濾的名詞;並與網路公司和非營利機構共同制定與互聯網自由相關的企業自動遵循的最低標準。

*要求網路公司對全球網路自由部門揭露他們過濾的名詞和資訊,與他們在網路控制國家做生意必須符合的界限。

*要求總統每年提交報告給國會,點名那些系統性而且廣泛限制網路自由的國家。

*對於違反新規定的企業與個人分別處以最高200萬與10萬美元的民事賠償。

*規定商務部進行可行性調查,對那些網路管制國家的電腦設備出口,施加哪一類的限制與防護。

史密斯表示,美國政府與企業必須站在被壓制的一方而不是站在施壓者一方。提案確保美國企業不提供工具給腐敗又殘酷的秘密警察或與違背基本人權的政權合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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