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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匯款留紀錄 警政署:有助遏阻詐騙金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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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七日電)「反詐騙」是當前警方治安工作重點,數據顯示詐騙案件數雖減少,但金額有升高趨勢,其中「被害人臨櫃匯款」是重要因素;另外被害人匯款紀錄不夠明確,不利款項返還。警方今天指出,經與金管會協商,下月一日起金融機構為客戶辦理臨櫃匯款交易時,將實質審查匯款人身份並留存個人資料。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下月一日起,民眾到金融機構臨櫃匯款交易,金額在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金融機構應實質審查匯款人真實身份,要求客戶必須留存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電話等資料。如為代理人辦理者,應於匯款申請書上加註代理人年籍、電話等資料。

對於金管會措施,警政署解釋指出,依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數據分析,今年三月中到本月九日為止,發生詐騙案一萬三千六百零四件,雖較去年同期減少兩千三百五十七件,但被害金額有升高趨勢。

其中詐騙集團要求被害民眾匯款方式仍以「臨櫃匯款」的七百一十三件最多;也由於臨櫃匯款因素,致個案損失金額上升。有鑑於此,警政署透過反詐騙聯防平台會議中提出問題癥結,希望金管會研擬解決對策。

此外警政署也指出,在偵破詐欺集團案件循人頭帳戶清查被害人時,經常因調閱匯款人匯款單上所留資料無法辨識、聯絡電話已停用,或調閱資金明細僅記載姓名(同姓名者太多)而無從追查匯款人(被害人),致使縱然有數百人遭騙,往往也只能清查部分被害人,影響遭詐騙款項返還。

因此警政署透過「反詐騙聯防平台」會議提案建請各金融機構於民眾臨櫃匯款填寫匯款單時,能留下匯款人身份紀錄,以利日後偵破詐欺案件時,可由人頭帳戶資金往來明細紀錄,清查出匯款人(被害人)身份,以利返還被害人詐騙款項,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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