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旅居海外國民換發國民身份證宣導資料

人氣 5
標籤:

【大紀元7月2日訊】中華民國內政部為加強宣導旅居海外國民辦理換、領國民身份證事,特公告換發國民身份證海外宣導資料如下:

  一、本次全面換發國民身份證之對象為年滿14 歲持有國民身份證之國民,請海外國民回國後攜帶舊證、彩色相片及印章,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全國各戶政事務所換證期間(自94月12月21日至95年12年31日)每星期六上午均配合加班服務民眾。

  二、申請換證原則上可以委託,但應親自領證。如舊證遺失、毀損或相片模糊無法核對身份者,應親自到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換證不得委託,並應攜帶貼有相片之其他證件(如:中華民國護照),俾利核對人貌。

  三、戶籍未遷出國外者,得於回國後逕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戶籍已遷出國外者,須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另攜帶戶口名簿,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同時換發新證。如已領有舊證,其返國後第1次申請換發新式國民身份證,免收規費。惟當事人舊證遺失,仍應依規定繳交補證規費。

  四、其他換證訊息,請留意內政部戶役政為民服務公用資料庫網站之公告,並請特別留意舊證停止使用日期,惟於舊證停止使用後返國者,仍得申請換證。其他相關訊息請洽詢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該中心地址:10303 Westoffice Dr. Houston, TX 77042,電話:713-789-4995 轉108柳小姐 。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松年學院舉行珠寶鑑定講座
休斯頓華人慶祝美國國慶焰火園遊會
劉玉華主講國際貿易條款2000
「六四」圖片展臨時取消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