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香港醫務委員會昨日表示,接獲醫生投訴指有醫療保險公司對合約醫生提供的服務,施加不合理限制,包括限制病人覆診比率、化驗以及藥物處方等,嚴重違反醫療道德。有與保險公司簽訂合約的醫生表示,為病人處方藥物及提供治療時,受到合約限制。
有病人組織批評保險公司做法對病人不公平,並認為政府應該加強規管保險公司的手法,保障市民。而醫委會則批評有關規定危害病人健康,簽訂合約的醫生違反專業操守,最嚴重可被吊銷執照。醫委會呼籲已簽訂有關合約的醫生取消合約。
限制影響醫生判斷
醫委會半年前發現一間市場佔有率很高的醫療保險公司,與醫生以及醫療集團簽訂不合理條款的合約,除了規定收費外,還包括限制普通科醫生病人覆診和專科轉介的比率在10%以下、專科醫生覆診率在15%以下,甚至驗血、照X光等化驗及開藥給病人等都要限制。醫委會認為,這些限制嚴重影響醫生的專業判斷,達到令病人健康構成危險的程度。
有外科醫生表示,近年與保險公司簽訂合約,為購買了保險的病人提供醫療服務,但他承認在處方藥物及提供治療時,會受到保險公司的制肘,如有些病症不能處方較好的藥物,令他感到很無奈。但他堅持會以病人福利為重,有需要會和病人商討治療方案。
做法對病人不公
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表示,醫療保險公司以合約條款的形式,限制醫生向病人提供適切的醫療服務,嚴重損害病人的權益,認為並不合理,擔心會延誤治療。
他說,如果市民發現自己的權益受損,應向醫委會及消委會投訴,而政府亦有責任監管醫療集團及保險公司。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認為,在合約條文內,若有任何的條款違反醫委會的專業守則,這些條款應作廢,合約算是無效。他呼籲私家醫生,若發現合約條文內,設有任何對專業服務的限制,應該立即終止合約,亦不應該與有關集團合作。
合約限制非抗辯理由
醫委會道德事務委員會主席方津生指涉及的醫療保險公司在香港具有影響力,市場佔有率亦相當高,公司對醫生的專業判斷施加限制並不合理,但醫委會並不能規管保險公司。
他又指醫生若向病人提供低於標準的服務,在接受紀律處分的程序中,不能以合約限制作為抗辯理由,最嚴重的可以被判停牌,因此醫委會有必要提出關注,但相信已簽約的醫生數目不會太多。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表示,暫時未有發現病人因為保險公司對合約醫生施加不合理限制,而令健康受影響。她認為1個負責任的醫生,不會出現這情況,但她強調,即使只有1宗個案,也是太多。
醫委會承認,病人無從得知醫生是否與保險公司簽訂不合理條款,提醒病人看醫生時應問清楚,甚至可以投訴有關醫生。
醫委會會向全港醫生發信,提醒他們簽了有關醫療保險合約,已經違反了專業操守,要求他們即時取消,不過醫委會承認,暫時未有權監管醫療集團。
另外,對於醫委會發現有醫療保險機構,與醫生簽訂不合理的合約,保險業監理處表示,根據保險業聯會發出的專業守則,保險公司須以正當、公道及符合公眾利益的手法,經營保險業務,保險公司不應施加任何不合理的限制,而影響醫生的專業操守。
保監會提醒市民,在購買醫療保險前,必須清楚了解有關的保險合約條款,確保能切合其本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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