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關於朱玉玲女士被非法剝奪工作權利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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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6日訊】朱玉玲女士是西安市林業局工作人員,在該單位任打字員兼通訊員,工作已達十年之久,2005年4月她因妊娠反應嚴重,向單位領導提出調換工作,4月26日 辦公室主任答覆說: ” 局長會研究決定,身體不行就暫時回家休息。 ” 朱玉玲女士從 5 月開始回家休息,直到當年12月10日分娩,在家休產假。

2006年2月8日 ,孩子出生還不到兩個月,朱玉玲女士找到工作單位,向西安市林業局局長提出生活困難,要求開始上班。3月6日 ,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答覆說:現在崗位已滿,朱玉玲女士已經不可能回來上班了。就這樣,朱玉玲女士分娩已經半年了,一直無法上班工作,從2005年5月至今工資和其它待遇一分都沒有領到,分娩住院花費等一分未報。

這是一起公然違背世界公法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嚴重違法事件:

1、中國政府於1980年7月17日 簽署的《消除對婦女歧視世界宣言》第十一條第2項:締約各國為使婦女不致因結婚或生育而受歧視,又為保障其有效的工作權利起見,應採取適當措施:

(A)禁止以懷孕或產假為理由予以解雇,以及以婚姻狀況為理由予以解雇的歧視,違反規定者得受處分;

(B)實施帶薪產假或具有同等社會福利的產假,不喪失原有工作、年資或社會津貼。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不能解除工作權利。

3、《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基本工資或解除合同。

作為國家政府的機關單位,作為國家的單位的領導干部,本應嚴格模范執行這些原則和規定,但是,西安市林業局的有關領導,公然在朱玉玲女士懷孕和分娩期間剝奪了朱玉玲的工作權利,這是連馬克思所稱的 ” 黑心的資本家 ” 現在都做不出來的事情,喪盡人倫天理,一切有良知的人們不能不站出來聲討這種罪惡行徑。

從今年2月份起,朱玉玲女士一直為維護自己的工作權利到西安市林業局、勞動保障局、陝西省婦聯、西安市信訪局等單位據理陳述。西安市信訪局的答復是:朱玉玲女士的基本工資給補發75%;按實際已工作的年限每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 , 工作就不要幹了。

這實際上還是承認了西安市林業局違法剝奪了朱玉玲女士工作權利的作法。朱玉玲女士拒絕這種處理意見理所當然。

我們支持朱玉玲女士捍衛自己基本權利的義舉,譴責西安市林業局的這種蠻橫違法行徑,我們要求:

1、西安市林業局依法無條件地恢復朱玉玲女士的工作,保障她應得的一切工資待遇;

2、在朱玉玲女士工作權利得到尊重和落實之前,首先應該補發朱玉玲女士從2005年5月至今的工資待遇,報銷其分娩應報銷的費用,解決朱玉玲女士生活面臨的困境;

3、恢復朱玉玲女士的工作後,不再出現類似破害朱玉玲女士的事件,不得刁難和歧視朱玉玲女士。

西安市林業局剝奪朱玉玲女士的工作權利,是否有著西安市林業局和有關方面不便說出口的更重要的原因,我們對此抱以極大的關注,並保留我們做出適當反應的權利。我們也希望社會各界關注此事,支持朱玉玲女士的正義行動,促成朱玉玲女士的工作得以盡快恢復。

中國公民:
鄧永亮 林牧 馬曉明 馬育忠 張鑒康 付升 鄭保和 孫亞平 姜閏生 李志英 丁貴雄 田永德 陳西 廖雙元 曾寧 方家華 杜和平 莫建剛 吳玉琴 王鳳山 陳衛 歐陽懿 周志剛 葉路 雷風雲 張明 鄧煥武 李運生 王明 閻家鑫 何兵 蔣世 白和平(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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