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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槍擊案/真調會報告:陳義雄他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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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第二屆三一九真調會昨日提出調查報告,以包括屍斑位置不符等科學證據,推論槍擊案凶嫌陳義雄應是「非意外落水溺斃,亦非自殺」,疑似被殺後棄置於陳屍水域,完全推翻刑事局的論定,真調會並建議立法院將全案移送最高法院檢察署偵辦。

在記者會上,真調會召集人王清峰一口咬定陳義雄是「他殺」,台大法醫研究所教授李俊億也提到,所謂「屍體會說話」,陳義雄陳屍海中臉朝下、背朝上,屍斑應該出現在臉上、頭部與胸部下方部分,怎會出現在背部?

根據刑事局委請石台平法醫提出的驗屍報告,陳義雄屍斑出現在背部,且未轉移呈現固定屍斑,推測死亡時應呈仰躺的姿勢,加上屍體已重度僵硬,應該維持八小時以上,推測死亡時間約在九十三年3月28日深夜。

不過,李俊億質疑,當時救生人員發現陳義雄屍體漂浮在海中,但一般溺斃至少要二至三天屍體腫脹才會浮起,石台平為何鑑定陳死亡僅八個多小時?

王清峰也說,陳義雄屍體被發現時,其右手往右外方舉起,左手舉起往內,兩腳膝蓋向上彎曲,與溺死者手腳自然垂下不同。

此外,真調會也指控偵辦槍擊案的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郭珍妮等人侵害人權與涉嫌偽造文書,強調陳義雄家屬意見不能做為證詞,況且陳義雄已經死亡,不起訴處分書更不得做實體推論,建議將違法人員移送監院彈劾。

法醫:遺體未發現抵抗傷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前刑事警察局法醫室主任石台平表示,水裡有浮力,屍體在水中不會有屍斑,這是「法醫基本學理」,至於陳義雄背部的屍斑,他研判,可能是遺體從水裡撈起來放在岸邊仰躺,才開始形成,且只要半個小時便會出現屍斑。

另外,石台平強調,他參與三一九調查工作時,檢視過許多陳義雄遺體的照片,都未在遺體上發現「抵抗傷」。石台平解釋,人遇到他殺威脅而有扭打、掙扎,身體骨頭突起處例如手臂、臉頰,或多或少會因碰觸出現抵抗傷,但陳義雄遺體沒有抵抗傷。

石台平進一步指出,陳義雄雖已六十歲,但平常有練劍道、角力與潛水習慣,體能狀況良好,假若遇到他殺威脅一定會抵抗,至少要三到五人才能將他制伏,打鬥過程,甚至遇害過程,歹徒搬運遺體等都難免會有碰傷,陳的身上一定會留下抵抗傷,可是照片看不出這些傷痕,所以他不認為陳義雄的遺體經過外力處理,也就是遭到他殺的可能性不高。

石台平認為,陳義雄家屬當初太過低調,對陳的死因沒有質疑,導致警方認為只是一般自殺案件,而未做毒、藥物檢驗,案件偵辦出現空窗期,相當可惜。

真調會質疑特勤涉案

〔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第二屆真調會昨日提出調查報告,再度指稱三一九槍擊案事件不排除是政治謀殺、選舉花招或簽賭牟利等,過程疑雲重重,特別是元首維安勤務有重大疏失,不排除特勤人員涉案的可能。

這屆真調會於5月成立,並依規定於三個月內提出首份調查報告,調查主要是根據刑事局公開的鑑定報告與實際訪查,整理出近兩百頁的調查報告,內容雖未直接指控槍擊案造假,卻指稱槍擊案「疑點太多、答案太少」。

報告指出,槍擊案發生原因眾說紛紜,但安全維護部門有嚴重疏失,應負起最大責任,包括事前輕忽情資,槍擊發生後,安全人員反應遲鈍,安全指揮體系紊亂,無法掌握狀況,當時的侍衛長陳再福的通聯紀錄,竟有十分零六秒出現空白,還出現前後次序紊亂的情況。

侯友宜歡迎提供新事證

〔記者黃敦硯、張瑞楨/綜合報導〕對於第二屆三一九真調會的調查報告,警政署長侯友宜昨天表示,如果真調會查出新事證、或新的調查方向,歡迎提供給檢察官處理。刑事警察局則不願回應,僅表示真調會所提出的問題,之前都已回覆。

至於是否為「一槍兩彈」,刑事局槍彈鑑識專家指出,當時會做出這個結論,是認為銅、鉛兩顆彈頭都有平行、長條狀紋線,具有一致性及相似性,顯示是擊發過程中與土造槍管作用時所留下的紋痕,而且專案小組還綜合唐守義製槍的習慣等諸多情形,才做出「同一支槍管射擊兩發子彈」的結論,並獲得李昌鈺博士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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