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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強控告12名醫師洩漏病歷案 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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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二十四日電)去年底台中市長選舉期間,綠營立委林進興與台中市十一名醫師召開記者會公布台中市長胡志強的病歷,胡志強控告十二人涉嫌違反選罷法、偽造文書、洩漏業務秘密、誹謗等罪,經台中地檢署多次開庭審理,今天全案偵查終結,以證據不足等理由做出不起訴處分。

國民黨籍候選人胡志強與民進黨籍候選人林佳龍於去年台中市長選舉期間,選戰激烈,當時屬民進黨籍的立委林進興,到台中市議會與台中市醫師高大成、高嘉君、羅倫檭、陳萬得、林恆立、蔡文仁、林義龍、張士三、黃全福、簡佳裕、張評造等人公布胡志強病歷,以胡志強健康不佳認為不適任市長一職。

胡志強事後向台中地檢署提出自訴,控告林進興等十二名醫師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二條、刑法偽造文書、洩漏業務上秘密、誹謗等罪嫌,台中地檢署召開多次偵察庭傳喚被告並展開調查。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檢方根據各家電子媒體在記者會中所拍攝的影帶分析,被公布的病歷應屬台中榮總所有而流漏外洩,且依據胡志強在台中榮總求診資料內容與當天公布的病歷內容比較,其中只有主治醫師所下的處分箋六、七行遭刪而已,其餘都相同。

檢方經會同台中榮總副院長陳穎從、主治醫師張鳴宏、沈瑞隆、病歷組長楊昇燦、政風室主任褚幼濤等人共同勘驗屬實,檢方認為,記者會中公布的病歷應是真實無訛,且未遭偽造或變造加工過。

檢方指出,十二名醫師並未為胡志強診療過任何病症過,也不是台中榮總現任醫師,或曾接觸過胡志強病歷的人,且查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與台中榮總任何執業醫師或其佐理人有洩漏秘密的勾結行為,縱然有洩漏行為也難以構成刑法上洩漏業務秘密罪,但十二人的行為是否得當,應另由其所屬醫療行政主管機關處理或輿論大眾的公評。

在謗誹罪嫌方面,檢方也認為,十二名醫師先前已有推動政治首長健康報告法案的立法,並於去年市長選舉中積極投入推動,並在當天記者會中表達,很難說被告在記者會中是為詆毀胡志強名譽或揭其隱私,難以認定被告談論病情是無中生有的惡意攻訐。

台中地檢署今天將全案偵查終結,以證據不足等理由做出不起訴處分,告訴人可決定是否要補充證據再提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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