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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育嬰假 男性僅佔4%

2006-08-27 04:2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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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育嬰留職停薪,男性也可申請。不過,根據勞委會統計,兩性工作平等法2002年上路迄今,男性共有617人請育嬰假,女性則有13,564人申請,男女比約為1比22,相差懸殊。男性申請人數僅佔申請總數的4%,女性則佔了約96%。

根據兩平法規定,受雇於30人以上公司者,任職滿一年後,可在每一子女滿三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二年。這項法令旨在鼓勵女性勞工兼顧家庭與事業,暫時離開職場照顧子女,之後再重返職場工作。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其實不論男女皆可申請。根據勞委會公佈歷來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數,截至今年6月底為止,共有617名男性申請育嬰假,女性則有13,564人申請,合計申請人數為14,181人。

其中,男性申請人數從2002年以來,每年始終在100多人徘徊,並未有太大變動;比較起來,女性申請人數則遠比男性多,每年申請人數多在2,000、3,000人左右,去年申請人數最多,為3,482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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