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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為小事爭執失手殺人 男子重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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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三十一日電)有多項前科的台中縣男子王理治,四月初騎腳踏車在一處公園撞倒並扶起一輛機車時,廁所內的女性車主高喊捉賊,在心情不佳又飲酒下,只因發生口角爭執,就動粗重傷對方致死。這項殺人行為被台中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王理治曾因妨害風化、殺人等罪入監服刑,三月才假釋出獄。四月初因向其哥哥借錢未果又遭責罵,心情不佳而飲酒,酒後騎腳踏車前往公園,不慎在公園廁所附近撞倒一輛停放的機車,當他扶起機車時,廁所內的女車主高喊捉賊,王理治循聲找女車主理論。

在女廁所內,王理治與女車主發生嚴重爭執,他竟出手掐住對方頸部,推倒對方導致被害人額頭直接撞擊廁所地面,造成頸椎斷裂骨折而死亡。王理治清理命案現場痕跡後逃離現場,但事後仍被警方逮捕到案。

對於這些殺人命案,王理治在法庭上辯稱當時飲酒後失手害對方跌倒死亡,並非故意予以殺害。

法院審理終結,認定王理治坦承大部分犯行,犯案後又稍有悔意,且非蓄意殺人,所以只判處無期徒刑,但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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