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私人保鏢妾身未明 遊走法律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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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七日電)中國大陸百萬富翁愈來愈多,私人保鏢行業跟著吃香。但據報導,中國大陸私人保鏢事業自一九八四年萌芽,迄今尚無合法身分,私人保鏢在中國依然遊走在法律邊緣。

根據最新統計,當下中國大陸億萬富翁人數約一千人,百萬富翁約三百萬人。其中不少人都在考慮自身的安全問題。另外,越來越龐大的體育明星、娛樂明星群體由於其公眾人物的特殊性,往往也需要有專職的保衛人員協助他們工作。

北京「中國青年報」報導,私人保鏢雖然主要工作是安全保衛,但在名義上通常還打著司機、秘書或者特別助理的名號,身分至今未能在法律上得到確認。這是由於在人員防衛領域,法律只承認由公安機關開辦的保安公司。

然而,根據公安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其所經營的保安公司不得承接私人保鏢業務。因此,在為公眾服務的保安公司大行其道的今天,中國仍然沒有一家可以明確提出為個人提供保鏢服務並接受相應國家管理部門監督和管理的「保鏢公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張弘認為,私人保鏢的出現,就像普通老百姓安裝防盜門、用驗鈔機一樣,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

除妾身未明外,限制私人保鏢行業發展的第二個因素是私人保鏢從業者的素質。這既包括保鏢的身手和敏捷程度等業務水平,又包括其法律意識、大局意識及職業素養等至關重要的素質。

現在富人身邊擔任保鏢工作的人中,確實存在一部分具有軍隊背景的保鏢,但大多數只是武校學生或一般意義上有點功夫的人而已。受保鏢身分未經法律確認的連帶影響,目前中國還沒有一套針對保鏢水準級別的評價標準,因此尚未形成科學的教育培訓體系、項目分類及其收費標準。

張弘認為,由於保安事業在中國尚處於初級起步階段,國家尚未針對該領域中的一些問題公布專門的法規,私人保鏢「費用的收取還是跟客戶之間的一種協議關係,相當於合同關係。」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曙光表示,從法律上講,私人保鏢與普通公民沒有任何區別。他們的所作所為不應有特殊要求,所有對普通公民適用的權利義務關係對私人保鏢同樣適用。

他說,私人保鏢所能做的,只是被動的防衛,而不可能是主動的進攻。他們的任何暴力行為都應該控制在刑法所規定的正當防衛範疇內,否則就會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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