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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環保局環境清淨區巡查箱機制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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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文字、攝影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為加強督導各公所落實環境清淨區清理維護工作,已於7日前將於各環境清淨區設置環境清淨區巡查箱,並請各公所自8日起,清潔維護人員每次前往環境清淨區進行環境清理、巡查及維護時,均應於巡查箱內之簽到單內簽到,以確實督導清潔人員前往清理維護環境。環保局亦將不定期派員前往抽查各環境清淨區之清理維護情形,以有效提升環境清淨區之環境品質,並作為桃園縣環境清淨示範專區,再逐步推展至本縣各角落。

環保局長蘇俊賓積極推動各項市容環境清潔維護專案,將桃園縣之重要路暢道路、各火車站週邊、知名環保公園、觀光景點週邊及次要道路等列為本縣環境清淨區A級(全縣共30個點),請各公所將A級環境清淨區之清潔頻率提高為1日3次,另有B級20個點、C級1個點(清潔頻率分別為一日2次、1次)並加強宣導住戶及店家配合清掃自家環境,期望藉由「點」、「線」、「面」方式逐步推動本縣環境清潔維護專案計畫,以有效提升本縣環境生活品質。

除督導各公所落實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外,環保局長蘇俊賓亦提醒各位縣民朋友,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店家或住家前與土地或建築物相連接之騎樓或人行道,應由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負責清理維護,對清理維護不善者,環保局可逕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逕予掣單舉發,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環保局提醒大家為我們的生活環境盡一份心力!攜手共創優質、清新、健康、活力桃花源。◇(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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