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修法限制律師辯護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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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報導)中國立法部門最近修訂律師法,對律師在法庭上的辯護言論加上了新的限制。一些法律界人士認為,這些限制使中國律師進行司法辯護的時候將更加困難。

中國的律師法規定,律師在法庭上的言論不受追究。但中國人大常委會最新修訂的律師法,對這個規定作出了新的修訂,規定律師不得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和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

這是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官員楊明侖,星期天在人大常委的一個新聞發佈會上公佈的。中國媒體報導說,如果律師觸犯了這個規定,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

旅居英國的原中國律師許北方對此表示,中國立法部門對律師辯護的新限制是一種法制建設的倒退—

許北方:「這是一個司法的倒退,我希望它有一個更明確、更詳細的規定,什麼叫危害國家安全?如果只是籠統地這麼一說,那就可以任意在律師頭上懸那麼一個劍,無限地去連接,任何言論都可以變成危害國家安全。」

中國廣西的律師楊在新也同意這樣的看法。楊律師表示,這將使得今後中國的律師為民眾維權進行法律協助的困難大大增加—

楊在新:「我們認為增加這一條以後,往後辯護律師特別是維權律師風險就更大了。當局可以隨時以此為理由,對有些辯護律師的辯護問題就可以隨時打壓,就可以有法律依據了。這是很糟糕的條款。」

許北方則舉例說,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控危害國家安全,在新的規定下律師將無法作出無罪辯護—

許北方:「說危害國家安全,這樣律師就很難為人辯護了,因為為他辯護也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可以無限度的往上去拉,那律師也危險。律師不許給和國家政權有不同意見的人辯護,不能給類似於陳光誠這樣的人辯護。」

楊在新律師認為,對律師在法庭上辯護的新增限制如果沒有非常具體的標準,肯定會變成當局打壓中國維權律師的法律手段—

楊在新:「危害國家安全就是說攻擊共產黨、否定四項基本原則、否定共產黨的領導。一般就是這樣,他們也可以隨心所欲地擴大化,隨意抓捕律師。」

中國的律師為犯罪嫌疑人進行辯護,一直面臨許多困難。在包括查閱公安機關的調查資料,會見當事人,以及自行取證調查等問題上,中國都沒有在律師法中作出明確的規定。中國人大常委會的楊明侖表示,中國的法官法,檢察官法和警察法等,在這方面都有相關的規定。

不過被採訪的兩位律師都表示,中國公安部門常利用有關的規定的模糊地帶,阻攔律師為其當事人工作,因此認為律師法也應該對此作出明確規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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